一方面,設計院不提供材料及設備的技術規格要求,造成技術要求模糊,合同界面不清,風險界定不明,招標單位無法編製出完整的工程量清單,清單項目或描述不清或多漏項,招標單位無法精準報價,價格的競爭型受限,開發商或建設施工單位難以合理評定標價;
另一方面,由於設計圖深度不夠等問題不得不延至施工階段解決,建設施工單位不得不採用開口合同,致使合同嚴密性差,爭議和現場簽證多,成本難以鎖定,而建設施工單位也不得不花費大量時間和人力加以協調。
另一方面,合同分拆導致項目合同關係更為複雜,建設施工方不得不承擔直接 管理責任及總承包方應承擔的部分責任,在工程進展及結算中常發生互相推諉扯皮的現象,從而造成無效成本,乃至進度拖延。
此外,計劃編製也很重要,以恆大為例,恆大成本控制中心根據總工室施工圖的出圖時間制定各項目的預算編製計劃;成本控制中心根據工程管理中心提供結算資料時間編製項目結算審核計劃;成本控制中心按承包商上報結算時間編製工程結算審核計劃。
(1)土方工程結算上,須提供經過甲方現場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確認的交付場地標高圖和完成面標高圖。標高圖中必須有明確的邊界線/放坡/工作面等實際情況(合同中約定不計放坡/工作面的除外,須劃分詳細的方格網計算圖(10×10)及相關的計算書;
(2)樁基工程結算上,樁基工程打樁原始現場記錄,包括樁號/樁規格/現狀土標高/樁頂設計標高/送樁長度等,須有甲方 現場工程師、造價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及施工單位四方共同的簽字確認;
(5)樣板房工程上,樣板房工程由工程管理中心工程師接管相應的結算資料交接工作;需提供通過驗收意見的樣板房現狀說明書及其附表;在招標時主材價為暫定的,須由成本控制中心按設計要求確認相應的主材價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