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司法大廈包含臺中地方法院與臺中地檢署。             。(圖/記者李忠憲攝)

▲為了2321元告上法庭,法官大罵浪費司法資源 。(圖/記者李忠憲攝)

社會中心/臺中報導

軍人宋姓遺孀過世後,國防部因作業疏失繼續匯了半俸俸金15萬餘元進宋婦帳戶,因宋婦繼承人皆都拋棄繼承,因此臺灣自來水公司在該帳戶中扣除10筆水費共2321元;事後國防部發現疏失,向水公司多次追討未果,於是提起行政訴訟。臺中地院審理後表示,15萬餘元並非遺產,判水公司必須給付2321元及利息。

判決書指出,一位領取退休半俸的劉姓遺孀於2013年6月13日死亡,理應從死亡起即停發退休半俸,但因為國防部作業疏失溢發同年7月1日至12月31日退休半俸總共15萬6876元,該筆款項全都進到未辦理終止的郵局帳戶中。有趣的是,此郵局帳戶原是繼承人繳交自來水費的綁約自動扣款帳戶之一,因此水公司陸續扣款10筆筆費共2321元。

為了討回2321元,國防部告上法院。對此承審法官張升星大罵,2個政府機關都有政務委員、法務部門,理應可以協調、解決,且僅為了2321元的爭議金額,就相互掣肘,耗費司法資源,根本僵化,以此而妄言提升政府競爭力,無異椽木求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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