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破产法施行法条文

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总统华总一义字第 10700063061 号令
修正公布第 6 条条文;并自公布日施行


第 6 条 本法自破产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华民国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之破产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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