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破產法施行法條文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六月十三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 10700063061 號令
修正公布第 6 條條文;並自公布日施行


第 6 條 本法自破產法施行之日施行。
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之破產法,自公布日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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