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上的克里斯滕森

昨天,章瑩穎

案到了最黑暗絕望的一天

嫌犯律師承認了他殺害、強姦章瑩穎的事實

但出乎所有中國人意料

嫌犯依然要做無罪辯護?

而且很可能不會判死刑

「我殺了人,但我酗酒、抑鬱、精神不好、感情失敗,

所以我無罪!你們不能判我死刑!」

今天讓我們一起看一下這個殺人惡魔

是如何玩弄法律和正義的……

昨天,備受關注的章瑩穎案終於有了重大進展,但這個進展卻是令所有人痛心的:

嫌犯克里斯滕森

通過律師承認他強姦並殺害了章瑩穎同學,但是,

他仍然拒絕認罪。

案件細節披露後,幾乎所有人都在憤怒地呼籲判處兇手死刑。

但是,稍微了解一點美國法律的人都知道:

這個毫無人性的殺人魔殺了章瑩穎,但他同時還強調自己酗酒、抑鬱、感情也是一塌糊塗……

他的律師開始強調嫌犯的精神有問題,以及用「交代出章瑩穎遺體下落」為籌碼,來爭取換得輕判。

所以,考慮到某些因素和握在少數人手裡有著決定作用的陪審團權利,他也許真的會成功逃脫死刑。

更何況,他手裡還握著三張「底牌」。

而且他很可能在眾目睽睽下之下,獲得遠超所有人預期的「輕判」。

殺害章瑩穎的嫌犯,是個高智商罪犯

他現在正在做的就是利用美國的法律體制

和正義「玩一場遊戲」

據外媒報道,6月12日的庭審上,克里斯藤森的聯邦律師承認了他們的被告人「導致了章瑩穎的死亡」

注意,這是嫌犯所出的第一張牌:由律師轉述犯案事實,自己並不親口承認,且繼續堅持無罪抗辯。

也就是說,嫌犯的態度已經很明確:「我殺了人,但我不認罪。」

而辯方堅持無罪抗辯的目的,顯然是要為日後的量刑爭取機會。

據美國法律政治學者張軍分析,無罪辯護看起來矛盾,

但也是美國庭審的程序辯方堅持無罪辯護,陪審團也得以有機會繼續推進案件的審判。

辯方在此時承認「導致章瑩穎的死亡」,很大可能也是自知在檢方手裡的大量證據面前,想要否認已經是不可能的事。

還不如先承認下來,讓檢方和陪審團看到自己的態度,日後也好對自己的量刑進行進一步談判。

章瑩穎遇害的細節,檢察官花了整整45分鐘來描述:

強姦、毆打、掐住她的頸部長約10分鐘、斬首...

為了掩蓋罪行,嫌犯在事後清理了案發時的房間和用來綁架章瑩穎的車輛。

但警方還是在他房間多個地方發現了屬於章瑩穎DNA的血跡。

檢察官陳述的這些細節,章瑩穎的家人也在庭上通過翻譯悉數聽到。

而此時的克里斯滕森,就坐在被告席上,沒有任何反應

開庭時,嫌犯距離章瑩穎父母的距離不足5米……

章瑩穎父親可以直接看到嫌犯的眼睛,但嫌犯全程面無表情,無動於衷,

嫌犯出庭的肖像畫,圖源:abcnews

在此前克里斯滕森與其女友的對話錄音中,他還提及了自己現身章瑩穎失蹤後的守夜活動:

「看看,有多少人在這裡,他們來這裡是為了找我。」

他還稱章瑩穎的遺體將永遠不會被發現,就算她的父母從中國來美國尋找,也將「空手而歸」。

不僅如此,嫌犯曾向女友「吹噓」說章瑩穎是他的第13個「受害者」的錄音也被納入了呈給檢方的文件中。

嫌犯可能會以其他12個受害者的信息為籌碼,和美國檢方做「交易」,以換取免除死刑,甚至大幅度減刑。

這就是嫌犯的第二張牌。

這張牌的重要性在案件前期看來似乎不是特別明顯,但到了這個時候,這張牌或許會成為他逃脫死刑制裁的「制勝砝碼」

前面我們說過,在本案的聯邦法律中,如果要想判處嫌犯死刑,必須12名陪審團成員一致同意才能通過。

問題的關鍵就在這裡。

庭審現場肖像畫,圖源:abcnews

如果檢方提出死刑判決,但這時克里斯滕森表示如果能免去死刑,他就願意交待在殺害章瑩穎之前的12名受害者的作案經過。

12名受害者,背後是12個本該圓滿、或者說本該得到真相的家庭。

這個時候,不論檢方選擇相信與否,12名陪審團會作出怎樣的選擇呢?

儘管辯方律師稱12名其他受害者的言論是克里斯滕森「酒後胡言」,但陪審團會選擇相信嗎?

還有一件值得注意的事情是,嫌犯辯護律師曾提出要為嫌犯進行精神鑒定

再加上其一直以來強調的酗酒、抑鬱、感情及婚姻失敗等經歷。

那麼,如果檢方不相信嫌犯所說的其他12名受害人為真,純屬他自己的「臆想」,

那檢方就間接證明了克里斯滕森精神有問題,從而增加免去死刑的可能。

但如果檢方選擇相信其他12名受害者的存在,那就意味著要承認自己的無能,對過去可能存在的這12人的失蹤沒有進行深入調查。

擺在美國檢方和陪審團面前的,是一個難題……

總結就是,

如果檢方相信其他12名受害者真的存在

檢方可能會拿章瑩穎案輕判來跟嫌犯「做交易」

換得他供出其他12名受害者下落

要知道這12個受害者有可能還活著(僅被綁架販賣)

但如果檢方選擇不相信12名受害者真的存在,

不就證明了嫌犯精神有問題

他臆想出12個受害者

那麼嫌犯就能以「精神有問題」獲得輕判……

並且他可以用其他12名受害者的線索來做辯訴交易

在神聖不可侵犯、不容褻瀆的美國法律面前,檢方會作出怎樣的選擇呢?

我們都知道,一個被抓進精神病院的精神病人想要證明自己的正常,或許是極其艱難的。

但一個熟知美國法製為人爭議之處,並將其玩弄於股掌之間的高智商罪犯想要證明自己是否是精神病,至少要比前者容易許多。

但就算美國檢方願意承認自己的無能,克里斯滕森仍然還有一張「制勝底牌」——

章瑩穎的遺體去向。

中國人講究活要見人死要見屍,講究落葉歸根。

這也是章家人苦苦期盼至今的目的和動力。

章瑩穎家人已經苦苦尋找女兒兩年了

失去了女兒後,父母和親人們唯一的希望,就是給兇手以正義的審判和得到女兒的下落。

就算得知女兒早已不在人世,如果能將孩子的遺體接回故土安葬,也是對家人和逝者的慰藉。

但前面我們也提到,克里斯滕森連承認殺害章瑩穎的犯罪事實都是由律師轉述,想要他交待章瑩穎的遺體去向,又談何容易?

要想知道也不是不可能,那就是談判和交易,即訴辯交易。

克里斯滕森至今仍不肯放棄無罪抗辯,為的是什麼?

他不想死。

所以,章家人要想知道女兒的遺體究竟在哪裡,就需要和嫌犯談判並最終達成能讓嫌犯滿意到足以讓他開口的條件。

隨著庭審的繼續推進,更多可怕的細節也被披露出來:

章瑩穎的遺體,可能永遠也找不到了。

13日,檢方在法庭上向陪審團展示了一段來自當地社區商店的監控視頻。

視頻顯示,克里斯滕森在章瑩穎被殺後第三天在店裡購買了專用於疏通下水道的化學製品Drano和13加侖(相當於2.6桶桶裝水體積)的廚房垃圾袋。

嫌犯購買的下水道疏通劑

嫌犯購買的13加侖容積的大垃圾袋

檢方展示的克里斯滕森在章瑩穎遇害後的上網記錄還顯示,他搜索了關於如何清理物品的相關內容。

此外,檢方還當庭展示了克里斯滕森在事發前三天購買的一個大型袋子,該袋子尺寸甚至超過檢察官的身材,但警方一直沒有找到該袋子的下落。

雖然目前還不清楚克里斯滕森購買這些物品的用途是什麼,但是不是也可以有這樣一個可怕的推測:

假設嫌犯為了和檢方以及章家達成訴辯交易,用章瑩穎遺體的去向作為交換條件。

但如果交易達成後,章家人得到的答案則很可能是女兒的遺體早就於兩年前被克里斯滕森粉碎處理並丟棄……

13日當天,一名聯邦調查局特工作為證人也出席了庭審。

他證實,警方曾在伊利諾伊州對章瑩穎進行的大規模搜索行動。

該搜索從當地公園延伸到30英里(48公里)以外的煤礦,但沒有找到任何證據可以證明她的情況,她也因此被被推定為死亡。

這時,克里斯滕森讓章家人「空手而歸」的吹噓就成真了,他自己也很可能免除了死刑的懲罰,美國法制也被他玩得團團轉。

這樣,他就還是贏了。

殺人兇手最終可能不僅逃脫了死刑制裁,還將法律程序變成幫助自己逃脫制裁的「助攻」,

還一次又一次地深深傷害了受害者的家人。

不公平嗎?不公平。

但這就是現實。

更令人憤怒且悲傷的現實是,這樣的「不公平」在美國、美國的法律中並不是個例。

在留學圈廣為人知的江玥案、江歌案,與章瑩穎案都有著極為相似之處。

2016年1月16日,美國亞利桑那州大學金融系大二的中國留學生江玥,駕車與男友返家途中,被32歲的美國女子霍莉·戴維斯駕車撞上。

隨後戴維斯下車,持槍從車窗向江玥連開數槍。

江玥因傷勢過重搶救無效死亡,年僅19歲。

這是一場有預謀的謀殺案,戴維斯在案發當日出門前曾給男友留下字條稱:「You will seeme on news(你將會在新聞上看到我)」。

案發時戴維斯屬於非法持槍,還曾因為危險駕駛入獄三年。

她蓄意謀殺的動機,僅僅是「在新聞上出名」。

在這些有反社會人格的罪犯眼中,娛樂自己比一條人命重要得多。

最終,戴維斯被指控包括一級謀殺、持致命武器及恐嚇、持致命武器妨害治安等重罪在內的14項罪名。

如果一級謀殺罪名成立,數條重罪並罰,等待她的可能是長達63年的刑期

但她一直拒不認罪。

本以為,背負多重重罪的戴維斯縱使不被判死,也將難逃後半輩子的牢獄之刑。

然而後續發展,卻令所有人大跌眼鏡。

兩年後,檢方居然私下裡與戴維斯達成了一項江玥家屬並不知情的「認罪協議」:兇手認罪,承認二級謀殺,其他罪名自動取消

根據該協議,最終戴維斯只會被判處25年有期徒刑,並支付25萬美元的賠償金。

就這樣,有預謀殺死19歲中國留學生的兇手,從一級謀殺變成了二級謀殺,從起初認定的有計劃實施殺人,改判為沒有預謀的臨時起意或衝動殺人。

儘管美國司法體制要求死刑很難,但這種檢方與罪犯私下調解減刑的行為,讓失去女兒的江玥父母情何以堪?

正處在花樣年華的女兒就這麼沒了,兇手卻只被判處有期徒刑25年。

試想,戴維斯獲刑25年後出獄,還可以笑著對當時那位男友炫耀:你看,我成名了。

橘衣女子即戴維斯

2016年11月3日,被室友前男友陳世峰11刀刺死的江歌,更是在國內外引起新聞和輿論的持續關注。

江歌媽媽四次奔赴日本,徵集請願日本法院判處陳世峰死刑。

江歌媽媽忍著失去女兒的巨大悲痛,挺起脊背向世人討公道,「我所做的這一切努力,就是為了判他死刑。」

江媽媽尋求陳世峰死刑的原因,不是出於報復,而是「當一個人生命受到威脅時,他才能明白生命有多可貴。」

江歌

起初法庭上的陳世峰與大多殺人犯一樣,選擇拒不認罪。

謊言漏洞百出、被檢方證據打臉後,又快速變臉,失聲痛哭向江母道歉,並聲稱自己當時「全身都在打顫,蹲下時地上全是水,原來是我尿了一褲子。」

然而,江歌媽媽怎麼可能原諒?數億中國人怎麼可能原諒?

隱藏兇器、狡辯、演戲……陳世峰為了減輕刑罰花樣百出。

然而,他顯然沒有戴維斯、克里斯滕森懂得如何利用法律漏洞,演的戲也是糟糕透頂。

可最終的審判結果還是令我們失望了。

由於日本同樣不推崇死刑,陳世峰在最終審判中被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免除死刑。

但即便是這樣,在日本國內也算是重判了。

即使國內數百萬人聯合聲援,即使江歌媽媽徵集到450多萬份簽名遞交給日本法院,也難以撼動這場謀殺案的審判結果。

這是法律。

想要撼動法律談何容易,況且是作為外籍留學生觸碰非從屬國法律。

這些「不公平」的審判,不僅寒了中國留學生遇害者家屬的心,更造成了未知的隱患。

戴維斯這樣的危險份子25年後會悔過自新?看她在法庭上的漠然和冰冷的眼神,人們難以相信。

20年後的陳世峰,也難保不會因為下一次的情感糾紛,將手中的刀刺向下一條無辜的生命。

而章瑩穎案中克里斯滕森這樣的高智商罪犯,如果不被判處死刑,那麼下一次等待檢方的可能是他的第2次或是第14次犯罪。

殺害這些中國留學生的罪犯們,就這樣被淹沒在美國、日本對罪犯的輕裁中。

而這些就是檢方想要看到的結果嗎?

還記得那個赴美替亡母鳴冤的女孩陳軼婧嗎?

法官在宣判時居然說基於肇事者親友發來的信件,他相信被告是好人,沒犯什麼大罪。

最終,嫌犯僅被判刑1年,並被延遲於2018年1月26日收監。

算一算,現在已經出獄了吧……

所以對於殘忍殺害章瑩穎的嫌犯克里斯滕森,咱們真別指望能判死刑,估計十幾年後,他又被放出來,第14個受害者就出現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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