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的宠物店结束营业 ,还有五只波斯母猫需要认养喔, 相关认养规则如下:
1. 认养人需年满20岁,未满20岁者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并出示同意书。
2. 依法办理犬猫宠物登记、晶片植入及绝育等事项(需满8个月大时施予结扎手术)。
3. 无论何时都以人道方式对待认养之动物,并提供认养动物适当之食物、干净之饮水、适当之运动空间、不可长期将动物关在笼中或栓绑在狭小之空间饲养,否则视为虐待动物。
4. 定期帮牠进行预防注射、狂犬病疫苗、驱虫及健康检查。
5. 当牠受伤或罹病时,必请兽医师给予医疗。
6. 妥善照管牠,防止其无故侵害他人之生命、身体、自由、财产或安宁。
7. 不随便放纵牠于户外,出入公共场所或公众得出入之场所时必由14岁以上之人伴同,并采取适当之防卫措施,如系炼、提篮等,始得携出户外。
8. 若因任何原因无法续养,本人需立即通知送养人知悉,并与送养人共同为牠找到新的认养家庭,绝不弃养认养的动物。
9. 当牠转让、遗失或死亡时,本人需立即通知送养人知悉,并依法办理。
10. 认养之动物于一星期内确认是否适合饲养,如有任何疑虑请在此期限内与送养人联络处理。本人亦愿意接受送养人日后之追踪访视及饲养辅导。
11. 本人遵守动物保护法及有关单位对家畜卫生管理之相关规定。
12. 认养人如有违反以上认养规定者,送养人有权收回该动物并追诉相关法律责任。
13. 认养人同意支付驱虫及预防注射费用二千元(2000)整。
14. 认养人同意支付母猫结扎费用三千(3000)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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