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7日

  常德市上空发生一起

  无人机干扰航校教练机飞行安全事件

  让飞行教官吓出一身冷汗

  随后,该航校教练机出于安全考虑

  提前结束飞行训练,返回常德桃花源机场

  无人机资料图。

  尽管事情已经过去一天了,但说起当时的情形,张教官仍觉得心有余悸。“当天天气能见度很好,我驾驶着塞斯纳-172教练机,飞机上还有两名飞行学员。”张教官向记者回忆道,12时30分左右,飞机飞行至N29°4′4″E111°49′32″(柳叶湖的东北面)2200米高的航线上时,他习惯性地向窗外观察,“一看吓得我一跳!居然有一架红白相间的旋翼无人机与我们相对飞行,大概只有7米远!”当时,教练机的飞行速度是60节,相当于汽车行驶的110公里/时。“唰的一下,那无人机从飞机旁擦肩而过……”

  虽然有惊无险,但如果不慎发生相撞则可能造成飞机机翼破损或驾驶窗破裂,酿成严重的飞行事故。于是,张教官立即向航校塔台报告了这一突发状况,提前结束了飞行训练。

  湖南文理学院无人机应用技术研究所专家介绍:首先,无人机不能在民航的航线上飞行,常德市城区上空正处于桃花源机场航线上,所以常德市城区大部分空域都是禁飞区。超过250克的飞行器必须在中国民航局进行实名登记,超过250克的飞行器在飞行之前必须向常德市无人机管理办公室进行报备,获批后才能飞行。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空中交通管制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起草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明确规定,除空中禁区、机场、军事禁区、危险区域等周边一定范围内,微型无人机(重量小于250克)无需批准可以在真空50米以下空域飞行,轻型无人机(满足空机重量不超过4千克,最大起飞重量不超过7千克)可以在真空120米以下空域飞行。此次事件中的无人机飞行高度达到2200米,属于严重超高。

  常德市公安局无人机管理办公室负责人介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对违反相关规定的无人机操作者,可没收无人机,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治安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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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刘颂编辑:姚璇

  二审:胡稳终审:唐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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