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創板上市申請的受理、問詢正有序進行,市場各方預期明確而穩定。科創板“以信息披露爲中心”的市場化原則和公開、透明的承諾,初步得到有效體現。這一原則和精神,正是科創板實現“從0到1”並行穩致遠的根本保障和遵循。

  科創板制度改革將實現兩個基本目標:對科技創新企業的包容和支持,以及申請、審覈、發行、上市、交易、信息披露的全過程公開透明,把選擇的權利交給市場。一是堅持以信息披露爲中心。交易所着重從投資者需求出發,從信息披露充分性、一致性和可理解性角度開展審覈問詢,督促發行人及其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真實、準確、完整地披露信息。二是推進審覈公開透明。推進審覈標準的統一化、公開化,增強審覈公信力;並實行全程電子化審覈,及時向社會公佈受理、審覈進度、上市委會議等關鍵節點的審覈進度時間表,強化審覈結果的確定性;及時公開交易所的審覈問詢和發行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的回覆內容,加大審覈過程公開力度,接受社會監督;明確審覈時限,穩定市場預期。三是壓嚴中介責任。突出發行人是信息披露第一責任人,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對發行人的信息披露進行嚴格把關,推動落實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盡職調查、審慎覈查的職責,更好發揮保薦人、證券服務機構“看門人”作用。四是加強事前事中事後全過程監管。

  鑑於科創板的定位和功能,科創板上市規則設定了多套符合科技創新企業特徵、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標準。科創板的上市委員會、諮詢委員會完成組建。從公佈的名單來看,各委員會成員來源廣泛,以科研機構的專家學者、高科技產業的業內人士,以及中介機構、投資機構等市場主體的代表爲主,來自監管機構的代表爲輔,具有較爲充分的市場代表性。上交所關注的重點在於企業申報材料的完備性和信息披露的充分性,而企業是否具備科創板上市條件,則將更多地由委員會的專家以及來自市場的專業人士判斷。

  總之,科創板不會是由市場監管部門或行業主管部門選擇企業,而是由市場、投資者選擇企業。在整個審覈過程中,交易所將更多地與保薦人打交道,重點關注保薦人對發行人的評估、判斷是否客觀、合理,並根據需要就發行人是否符合科創板定位,向科技創新諮詢委員會諮詢。與之配套,科創板將試行保薦機構相關子公司跟投制度、建立執業評價機制,通過商業約束和聲譽約束進一步發揮保薦機構對科創企業的遴選功能。藉助於市場化和透明度,市場各方歸位盡職有望得到更好地落實。

  科創板的市場化原則還體現在正式開板後的交易方式以及對上市公司的持續監管上。從制度設計上來看,科創板將引入一系列更符合創新企業實際情況和市場需求的制度安排。科創板設置了更加靈活的股權激勵制度和更加市場化、更高效便捷的併購重組制度。在交易方面,科創板適當放寬漲跌幅限制,優化融券交易機制,爲市場提供更高效的“賣空”能力,提高市場定價效率,改善“單邊市”問題,促使市場更有效地發揮價值發現功能。

  我們相信,只要始終秉持市場化和公開透明的基本原則,不爲來自市場之外的壓力所幹擾,科創板就能始終與科技創新的脈動相呼應,滿足中國經濟持續轉型升級對科技創新、對資源優化配置的需求。一個虛懷若谷、有容乃大的科創板,定能行穩致遠,前程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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