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院金融庭长江俊彦。(图/记者刘昌松摄)

▲中信掏空案审理近3年,北院23日宣判辜仲谅无罪,并于判后召开记者会说明。(图/记者刘昌松摄)

记者罗志华/台北报导

中国信托慈善基金会董事长辜仲谅及父亲辜濂松,遭控掏空中信金一案,台北法院23日判辜仲谅无罪,并于判后召开记者会说明;北院金融庭长江俊彦表示,中信旗下公司先后由辜濂松及辜仲谅妹婿陈俊哲管理,辜仲谅涉掏空案证据不足;至于利益输送给朱国荣部分,法官认为无论合并台湾人寿的过程,或是中信人寿借贷朱国荣,皆属市场行情或是正当商业行为范畴。

宣判后北院召开记者会表示,辜仲谅涉掏空中信金控部分,中信金控相关境外公司之帐户,在父亲辜濂松过世后,皆由辜仲谅妹婿陈俊哲掌控;陈俊哲也从未指证辜仲谅等人涉嫌掏空,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辜仲谅等人涉案,此为判无罪之理由。至于先前辜仲谅因「红火案」被起诉,目前仍在最高法院审理中;检察官重复起诉,不受理。

至于辜仲谅等人被控利益输送给朱国荣,以达合并台湾人寿部分,法院认为朱国荣以亚洲广场大楼2楼及福座开发所有地下车位做担保,向中信人寿借贷9.9亿元部分,中信评估担保物价值未高于市场行情;之后中信人寿参与亚洲大楼标案,要求国宝服务以每坪6125元的租约于2年内为保证人,事后虽以超过200万元的高价得标,但租金投报率仍高于金管会规定之2.805%,难以认定有不当交易使中信人寿受损。此外,辜仲谅以共同投资、借款为由,前后藉旗下公司借款朱国荣7亿余元,虽辜仲谅是希望朱国荣不要阻碍合并案向他示好,但此纯属个人商业行为,与中信人寿合并台湾人寿的换股比例无关。辜仲谅委任律师叶建廷听判后表示,「感谢司法还我们清白,尊重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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