悠悠駝鈴絲路情 ——“失蹤的記者”

悠悠駝鈴絲路情 ——“失蹤的記者”

作者簡介:周曉沛,資深外交官。1969年畢業於北京大學俄羅斯語言文學系,1971年到北京外國語學院俄語系進修,1973年起在外交部工作。

曾任中蘇邊界談判代表團科員,駐蘇聯使館研究室隨員、三等祕書、 二等祕書,外交部蘇聯東歐司蘇聯處副處長、處長、參贊,東歐中亞司參贊、副司長、 司長,中國駐俄羅斯使館公使,駐烏克蘭、 波蘭、哈薩克斯坦特命全權大使。

曾榮獲波蘭共和國高級十字功勳勳章、哈薩克斯坦共和國榮譽證書和共和國獨立20週年獎章、外交部優秀外交官稱號和優秀共產黨員獎章。

現任外交部外交政策諮詢委員會委員,中俄友好、和平與發展委員會老朋友理事會主席,外交筆會副會長,外交學院兼職教授。

著有《中蘇中俄關系親歷記》、《大使札記——外交官是怎樣煉成的》、《別樣風雨情緣》。

在駐外使館工作,經常會碰到一些突發事件,需要緊急應對處理。

悠悠駝鈴絲路情 ——“失蹤的記者”

一次,使館被告知:我一名駐外記者突然“失蹤”。大家急忙分頭尋找,直至半夜仍毫無線索。經過分析,我們估計可能是對方安全部門所爲,即決定向駐在國警方報案。

第二天一早,該國國家安全委員會主席親自打電話給我,稱我國記者遇到了麻煩,已被有關部門拘留。

我當即表示,據我所知該記者是根據雙方協議在貴國從事合法工作,現在兩國關係很好,請主席先放人,有什麼問題再商談。

他說,這個問題比較複雜,如大使有空,待見面後再議。我說,可以面談,但有兩點請求,一是必須保證我國公民的安全,二是我要立即與這位記者通電話。對方表示同意。

過了一會兒,該記者打來電話,講的是俄語。很明顯,旁邊有人監聽。我用中文對他講,使館正在進行緊急交涉,請他一定不要緊張,保重自己。可還沒聽到他的回覆,電話就被掐斷了。

請示國內後,我前往會見該主席。這是我外交生涯中第一次走進蒙着神祕面紗的大樓。

悠悠駝鈴絲路情 ——“失蹤的記者”

會見在主席辦公室進行。寒暄過後,我直接問道:“現在我們雙方關係很好,爲什麼還重複冷戰時期的做法?”

對方答:“我也對此感到遺憾。但有確鑿證據表明,這位中國記者向我們的公民收買機密情報。”

“這位公民是什麼人?提供了什麼情報?”我問。

對方說:“這是一位女記者,出賣某組織的機密文件。”一聽到“女”字,我腦海中下意識地閃現出電影中女間諜的鏡頭,並蹦出了“ ловушка”(陷阱, 圈套)的俄文詞。

我停頓了一下,認真地思索怎麼用俄文予以準確表達,然後有意笑出了聲音,令對方深感驚異。

我反問道:“我們兩國都是該組織的重要成員,對我們雙方來說,有何祕密可言?而且,如真是什麼‘機密文件’,貴方怎麼會允許落到你們的一位普通記者手中?顯然,這是一個預先設好的圈套。

講到“圈套”這個詞時,我特意加重了語氣。

幾句話駁得這位主席啞口無言,他看了一眼身旁的反諜局局長。局長趕忙對我說:“這位中國記者確實違反了我國法律,所以我們採取了措施。”他把事件的經過敘述了一遍。

我轉向主席說:“基本事實已經清楚,用不着再解釋了。我今天來,只想強調一點,貴國總統不久就要訪問中國,此刻發生這樣不愉快的事情,恐怕我們都不好向總統交代。”

他馬上表示將盡快向總統報告,妥善處理此事。我說:“相信貴方會從兩國關係的大局出發,儘早釋放我國記者。”我還提出,希望現在就能見一下我們的記者。他答應安排,讓我1小時後再來這裏。

1小時後,我和同事再次來到大樓門口。反諜局局長對我說:“你們的記者已在這裏等候,請大使用俄語與他交談。”這位記者我見過幾次,文縐縐的,與使館同志關係融洽。

當我走進會客室時,他馬上站了起來。我幾乎認不出他了——面色蒼白,狀態萎靡。我感到很壓抑,安慰了他幾句,說使館已出面,不會有什麼事,很快會出去的。告別時,我特別強調了一句:“你妻子讓我對你說,要愛惜自己,表現得像個男子漢!”他點了一下頭,就被帶走了。

當天晚上,我要求緊急約見外長。對方外交部答覆說,外長因病住院。我直接打外長手機,告訴他有一件十萬火急的事需要處理,如不行,我去醫院找他。他考慮了一下說:“這樣吧,明天上午10點在我辦公室見。”

次日,我到外交部向外長談了有關情況,並曉以利害,要求從兩國關係健康發展的大局出發,立即無條件釋放我記者。對方說:“真是荒唐!我將報告總統,會盡快妥善處理此事。”

1周後,外長打電話告知,他已與那位主席一起見過總統,問題已解決,本週內放人。當時是週四,週末中午,使館接到通知,讓17時派人去接記者,並帶上其護照。

爲什麼要帶護照?我們研究後認爲,可能是要在護照上加蓋“黑章”,限期離境。我說,這絕對不行,並向接人的同志交代了要注意的事項。

悠悠駝鈴絲路情 ——“失蹤的記者”

下午17時30分,使館的同志來電話,說對方堅持必須出示護照才能交人。我說,請告訴他們:“你們抓人時既未通知使館,也未要求出示護照,爲什麼現在需要辦理手續?請將大使的這個意見報告其上級。”

又僵持了約40分鐘,原先一幫人走了,換成外交部領事局的官員。他們比較客氣,說用不着辦手續了,只要在登記本上籤個字即可放人。

使館的同志又打來電話問怎麼辦,我說:“我們的公民被非法拘留,現在必須無條件釋放,使館不能籤這個字。”領事局的官員打電話請示後說:“算了,既然不願簽字,那就走人吧!”

後來從記者夫人那裏得知,在使館交涉接人時,有便衣曾到她家裏去尋找證件,幸虧我們事先採取了安全措施。

記者獲釋後,外交部專門對使館此次工作表示肯定,指出使館積極營救我國記者,與對方鬥智鬥勇,維護了國家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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