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鄲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關於新增違法鳴笛、違法停車等電子取證設備抓拍點位的公示

  爲進一步加強我市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優化道路交通通行環境,減少機動車帶來的噪音污染,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有序、暢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河北省實施辦法》、《邯鄲市公安局關於加強主城區道路交通管理的通告》的有關規定,結合我市道路交通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進行公示。

  一、違法鳴笛抓拍點位

  1、中華大街與叢臺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2、光明大街光明橋北100米路東

  3、滏東大街與油漆廠路交叉口

  4、光明大街與人民路交叉口

  二、違法停車抓拍點位

  1、美樂城商場:人民路滏東大街口至東柳西街口全路段禁停,爲方便羣衆乘坐出租車赴美樂城購物,特在滏東人民交叉口東300米路南(公交站臺東側)設有出租車專用臨時停靠點,出租車即停即走,限時2分鐘,違者自動進行抓拍。

  2、邯鄲銀行總行:人民路東柳大街口至東環路口全路段禁停(施畫有停車泊位的可按照規定停車)。

  3、新世紀商場:人民路中華大街口至曙光街口全路段禁停。

  4、天鴻商場:聯紡路滏東大街口至人和街口全路段禁停。

  三、移動電子取證設備

  主城區新增十套移動電子取證設備,將對市區內人流量大、交通事故易發、多發路段的違法停車、壓線、逆行、佔用專用車道、不禮讓行人等機動車違法行爲進行自動抓拍。

  以上措施自2019年4月15日起正式開始執行,請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自覺遵守交通規定,文明、規範、安全行駛,爲提升良好城市形象,營造安寧和諧的生活環境作出積極貢獻。

  邯鄲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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