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河北邯鄲曝光一起特大傳銷案

  該傳銷團夥會員竟覆蓋

  全國29個省級行政區

  總數超5萬人

  累計報單金額逾7億元

  據瞭解,該傳銷團夥以

  認購紅酒方式發展會員

  方式忽悠人

  日前,河北省邯鄲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永年區市場監管局、永年區人民法院以“百日行動”爲契機,成功辦結此案,沒收非法財物近4600萬元,罰款200萬元。

  謝正軍 | 圖

  認購三楂紅酒能賺錢

  2017年4月17日,邯鄲市市場監管部門接到該市永年區羣衆舉報,稱河南登封三楂紅酒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三楂紅公司)以銷售紅酒爲載體,利用其會員登錄系統及官方網站從事傳銷活動。

  據市場監管部門調查,自2015年12月開始,三楂紅公司以其網站作爲會員管理系統,並通過網站、會議、“一對一”等形式進行營銷模式培訓及宣傳。

  也就是他們讓參加的人

  必須購買一款“三楂紅”

  2697系列的“公元前”紅酒

  買了多少就成爲相應級別的會員

  購買1件(2760元)、3件(8280元)、5件(1.38萬元)、10件(2.76萬元)、20件(5.52萬元)分別可成爲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會員,五星會員爲最高等級。

  同時,該公司以雙軌制形式發展人員,形成上下線關係,並制定了“靜態分紅、開拓獎、月福利”等3種獎金制度(計酬方式)。

  宣稱依據市場開發業績

  可獲現金返還、廣告補貼

  還有一次性福利獎40萬元現金

  和40萬元轎車等獎勵

  如此高福利的誘惑,使該公司自2015年12月25日至2017年9月22日,共發展會員53979個,遍及全國29個省級行政區域,並已形成清晰的組織結構,會員報單金額累計達704818440元。三楂紅公司向各級會員支付獎金291112755.9元。

  會員總數超5萬

  經初步覈查,邯鄲市市場監管部門於2017年9月6日對此案依法立案調查。

  邯鄲市市場監管局執法處處長楊少英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因案件重大,該局抽調7名辦案骨幹成立專案組,全程制定預案,實行清單式辦案。

  2017年9月,邯鄲市市場監管局通過重慶市智信電子數據司法鑑定所對三楂紅公司會員管理網站內容進行了雲存證。

  據介紹,三楂紅公司利用大量對公賬戶和個人賬戶進行收款、撥付、理財、投資管理,且收費名目衆多,僅公司法定代表人李某的一個銀行賬號就有兩萬多筆。因電子數據多,資金鍊複雜,辦案人員連續用了一週時間進行有關電子數據提取和固定,用於司法存證。三楂紅公司提供會員信息後,辦案人員連續計算10天,才完成了相關信息真實性和關聯性的逐條比對甄別。

  2017年9月14日,重慶市智信電子數據司法鑑定所出具《司法鑑定報告書》,存證的信息包括會員編號、姓名、類型、手機號、身份證號、推薦人、報單人、報單金額、註冊時間等內容。經統計,這批數據包含53979個註冊會員信息,辦案機關梳理之後統計結果爲會員總數53979個,累計報單金額704818440元。

  運用新型網絡技術、多部門聯合作戰成爲本案致勝關鍵。

  據介紹,專案組與金融部門密切聯繫溝通,及時查詢涉傳人員賬戶情況,並進行了大量的賬戶分析、統計彙總,從會員交款到賬戶之間互轉、涉傳賬戶實施費用結算、向會員返還獎金等環節均列表彙總,分析賬戶1500餘個,整理出長達數十頁的資金走向圖。通過對涉案人員賬戶的追蹤、調查、分析、整理,最終確定了核心的4個收款賬戶及14個分紅賬戶。

  2017年11月3日,邯鄲市永年區人民法院根據辦案機關的申請,分派7個專班對22個涉傳賬戶的近4600萬元資金進行凍結。

  擦亮雙眼認清騙局

  邯鄲市市場監管局認爲,三楂紅公司以認購商品成爲會員,以雙軌制形式形成上下線關係,以靜態分紅、開拓獎、月福利等3種計酬方式對團隊進行獎勵的行爲違反了《禁止傳銷條例》第七條第(二)項和第(三)項規定,構成組織策劃傳銷行爲。

  楊少英告訴《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隨着參與人數的不斷增加,三楂紅公司也不斷修改調整獎金制度和能夠反映層級關係的具體名稱,但無論是左區右區、大區小區還是線上線下等稱呼,都改變不了其雙軌制發展會員、團隊計酬和騙取入門費的本質。

  《中國消費者報》記者瞭解到,2018年4月,河南省登封市商務局發佈公告,因三楂紅酒業有限公司存在侵權、售假、嚴重損害網絡消費者和客戶合法權益等違法違規行爲,被市場監管部門認定爲涉嫌傳銷,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取消登封三楂紅酒業有限公司電子商務企業備案資格。

  據介紹,與三楂紅公司類似,很多披着“全新銷售模式”外衣的傳銷行爲大都具有以下3個方面的特點:

  一是傳銷的行爲及方式是“拉人頭”;

  二是要求加入人員繳納或變相繳納入門費;

  三是以下線的銷售業績爲依據計算和給付上線報酬。

  邯鄲市市場監管局提醒消費者,遇到此類騙局時要擦亮眼睛,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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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消費者報新媒體編輯部出品

  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記者/李建

  編輯/裴瑩

  監製/何永鵬 田珍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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