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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20出頭的年紀

  卻擁有“小弟”無數

  着裝整齊的兄弟、價值不菲的豪車、炫酷的墨鏡

  這張照片依稀記錄着他昔日的“輝煌”

  他叫段某某

  年紀輕輕看似文弱

  卻在一次又一次誤入歧途中

  逐漸成爲盤踞一方的惡勢力團伙頭目……

  盤踞一方、非法採礦

  2017年4月,段某某團伙通過各種手段,在保山市隆陽區某鄉非法採礦。期間,段某某以高額報酬,安排手下在山上輪流 “看場子”,該團伙以提供保護爲由,威脅另一非法採礦團伙(另案處理)索要股份。段某某團伙斷斷續續非法開採瑪瑙直至2018年1月,與合夥人劉某某銷贓獲利達60餘萬元。

  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尋釁滋事

  2017年5月,段某某爲強行將一砂石料生意佔爲己有,經找人勸說、威脅未果,組織安排楊某某、王某某、李某某等人邀約30餘人到施工路段,阻礙運送沙土車輛正常通行及施工。當日11時許,段某某團伙成員將路堵住不給貨車通行,還對一名不知情的駕駛員進行圍毆,直至駕駛員躺在地上不能動彈之後該團伙才逃離現場。經鑑定,此次毆打給駕駛員造成了二級輕傷。

  “有仇必報”

  他邀約手下故意毀壞財物

  2017年8月14日凌晨,段某某的手下李某某(因故意傷害罪已被判刑)將徐某某、李某某用刀砍傷致輕傷二級。同年9月4日晚,被害人徐某某及其朋友楊某某等人在某娛樂場所發現砍傷自己的嫌疑人李某某,遂將其扭送至派出所。段某某得知後,爲報復楊某某,便邀約自己的手下四處尋找其下落,帶領團伙成員用事先準備好的砍刀、鋼管等工具,砍砸楊某某所駕駛的轎車及其他車輛。

  2018年1月

  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根據偵查線索

  迅速成立專案組

  對段某某團伙展開偵查

  經查,犯罪嫌疑人段某某因犯搶劫罪,於2012年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釋放後其仍不務正業,先在某娛樂場所“看場子”,期間不斷籠絡糾集社會閒散人員入夥,隨着“隊伍”不斷壯大,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段某某便打起了帶領“兄弟們”從事非法採礦的主意,他們也逐步形成了成員相對固定的惡勢力團伙。此外,該惡勢力團伙還爲報復他人聚衆實施故意毀壞財物、爲爭奪經濟利益實施尋釁滋事,盤踞一方,爲非作惡,欺壓羣衆,危害社會。

  經過5個多月的偵查,2018年5月,該案移送審查起訴至隆陽區人民檢察院;同年11月,由隆陽區人民檢察院將該案起訴至隆陽區人民法院;2019年3月25日,該惡勢力團伙成員被集中公開審判,分別被判處7年零6個月至9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段某某被判處7年零6個月。

  至此

  一個惡勢力團伙終於覆滅……

  曾經“風光無限”的“大哥”

  最終淪爲階下囚

  20出頭的少年將自食惡果

  悔恨終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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