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擋車輛號牌屬嚴重違法行爲,將被處以罰款、記分。

  廈門日報記者 蘇麗娜 通訊員 嬌軒

  4月7日16時許,思明交警大隊梧村中隊民警在文屏路後埭溪路口發現一輛小型貨車的後車號牌上掛着個食鹽包裝袋,涉嫌故意遮擋號牌。民警隨即將該車攔停,駕駛人王某承認自己爲了避免被監控抓拍違法而故意遮擋了車號牌。最終,王某因該違法行爲被處以罰款500元,記12分。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