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果有獻血證,要先明確獻血者與用血者的關係。獻血者與用血者是同一人或者是直系親屬關係(父母、子女、配偶),獻血者可在用血者出院後按照規定到獻血辦辦理用血費用的報銷手續。

獻血者本人用血的,憑無償獻血者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無償獻血證》和醫療機構出具的無償獻血者用血證明以及用血收費單據辦理。獻血者的直系親屬用血的,憑無償獻血者的有效身份證件、《無償獻血證》、用血者的有效身份證件及與無償獻血者之間關係的有效證明、醫療機構出具的無償獻血者直系親屬用血證明以及用血收費單據辦理。至於報銷額度就要諮詢當地獻血辦了。

如果沒有獻血證,就不存在用血報銷問題,費用上沒有什麼影響。

2.上面提到住院輸血費用問題,不同血液製品收費也不同。輸紅細胞懸液的話,是按單位(U)收費的,1U是210元,2U(400cc)是420元;輸血漿的話,是按mL收費的,50mL是20元,100mL是40元,以此類推,400cc就是160元。輸血不需要再給血站交錢了,因為醫院已經幫血站代收了血費。

希望我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謝謝??

作者:輸血科/木子


先期花費一樣,不過有獻血證的,可以在輸血後,憑證報銷。

先自費輸血後,再拿著醫院開具的輸血證明材料,去當初獻血的血站,報銷費用。

是捐獻者本人輸血的,報銷全部費用,親屬輸血的,報銷費用為自己曾經捐獻的總血量!比如 你自己曾經捐獻了300毫升血,自己手術中輸血了10000毫升,費用先交至醫院,然後拿證明去血站就可以全部報銷,如果是親屬輸血,只能報銷300毫升血量的費用。

注意,醫院和血站不是同一個部門,醫院不負責報銷,只要你輸血就要交錢,他們不管你有沒有獻血證。


具體也可以問問當地醫院。


給你們說說我的親身經歷,18年2月16日老婆住院,23日出院,期間輸了1u的血,輸血的時候醫生並沒有像你們說的那樣說沒血,血緊張,要先獻血之類的話,是直接就輸了,沒有一點點刁難。出院的時候護士看到有輸血,還把輸血原件叫我複印然後把原件還給她,我還納悶複印這幹嘛?結果護士說直系親屬獻過血的可以報銷,我一想幾年前獻過血,回家找了好久才找到那個皺巴巴的獻血證,然後拿著資料在醫院的出院結算處辦出院手續,除了醫保報的錢,還另外有一個退血費420元,也許各個地方不一樣,但相差也不會很大吧?對了,我這是三甲醫院。


現在三級醫院血液製品只報銷2000元,包括紅懸,血漿等,好像是不包括人血白蛋白、人纖維蛋白,如果你有獻血證,在血庫血液存儲不多的情況下,可以優先酌情調用一部分,如果你沒有獻血證,就只能等,或者自己獻血,同型血,配血成功就可以從血站拿回來用,不同的血型,也可以酌情調用需要的血型;說白了,報賬是固定的,如果你有獻血,在一定程度上有優先使用權


本人哥哥生前患白血病需要輸血和血小板,這一塊的費用都要好多,但由於他曾經是一名無償獻血者,累計獻血超過4000cc,所以住院期間所用的血都是全額報銷的。報銷費用是辦理出院時出示獻血證由醫院與血站核對後當即報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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