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拿著一個色盲眼中的紅球告訴他這是綠色,他再看到後,視覺裏的草地是紅色,但他會說這是綠色。


很有意思的問題,按照當代心靈哲學的理解,當我說「紅」(或者red)的時候,這個詞其實是用來表徵一種現象意識,即你看到的紅的主觀感受(這個感受可以被理解為特定波長經由視網膜神經而轉化為的腦電波信號),而當色盲和我們正常人一起使用紅這個語詞的時候,儘管其所表徵的現象意識是不同的,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們使用這個詞。換句話說,儘管你的「紅」是他眼中的「綠」,但是僅僅在考察你和他之間使用紅、綠這個詞的時候,意義的傳達還是一樣的。因此正常人說:蘋果是紅的。這句話的真值是等價於色盲說,蘋果是紅的。


一樣樣的,其實你仔細想想你看到的顏色難道就真的是這樣嗎?那也只是你眼睛感受到的罷了。


我其實也一直在想...

不光說紅綠了 我們每個人看到的世界可能都不一樣 但我們都已經習慣了這樣的世界。


你這個問題有2個邏輯漏洞,一,色盲是分不清顏色,而不是不知道顏色。你給他看綠色,他可能看的是紅色,你給他看紅色,他看到的還是紅色;同樣相反,你給他看紅色……二,名可名,非常名。名稱是根據事實去命名的,如果一開始我們就把紅色叫做綠色,然後把綠色叫做紅色,那麼我們現在會說葉紅素,綠顏,紅帽子……所以名稱是方便大家交流的東西,所以名統一纔是交流的基礎。在這個邏輯體系下交流溝通才能成立。


我懂你的意思,你這個叫色盲駁論,挺好玩的一個駁論,但真的色盲不是這樣的。


色盲應該是無法分辨顏色,而不是單純的顏色對調,如果只是紅綠對調,那看光譜的時候,隨著波長變化顏色也不是漸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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