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財經APP記者 唐汪凱

  再三延期的“網貸備案”,因爲一份未經證實的文件,成爲行業熱議話題。近日,一份《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有條件備案試點工作方案》(下稱《網貸備案方案》)的文件在網上曝光,文件內容涉及監管部門對於P2P平臺合規運營的最新要求,以及對備案時間點的最新安排。

  不過該文件尚未得到有關部門證實,平臺方也表示還未收到相關通知。針對文件內容,業內人士表示其整體要求趨嚴,執行也仍存困難,但該文件對於行業來說總體利好,將會加快從業機構優勝劣汰,進一步化解行業風險。

  備案“靴子落地”?

  根據《網貸備案方案》披露的內容顯示,對於備案時間點,監管方面的計劃是爭取於2019年下半年開展部分省(市)的試點備案工作,力爭於2019年末取得初步成效,完成少量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在總結試點經驗的基礎上,於2020年在全國範圍內完成存量網貸機構的備案登記工作。

  事實上,自2016年原銀監會首次提及網貸備案,再到2018年P2P網貸風險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於當年6月底之前全部完成轄區內主要P2P機構的備案登記,網貸備案工作一次次被提起,又一次次被延期。

  對於上述試點方案披露的最新備案計劃,此次又能否如期完成?麻袋研究院高級研究員王詩強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經過幾輪整改,大部分頭部網貸平臺業務已基本符合監管要求,如果備案政策不再變動的話,預計會有大量的網貸平臺會在2020年底實現備案,部分不合規的平臺會被清退。

  對比《網絡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網貸備案方案》創新性的提出了按經營區域劃分機構類別的管理辦法。文件內容顯示,未來網貸機構將按照經營範圍劃分爲單一省級區域經營和全國經營兩類。

  單一省級區域經營機構是指網貸機構經營地、新增出借人、借款人須同機構註冊地保持在同一區域,且由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負責備案及日常監管;全國經營機構是指任一出借人或借款人、機構經營地與註冊地不在同一省級區域,此類機構經註冊地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會同當地銀保監局、人民銀行分支行審覈,共同提出備案意見報中央金融監管部門。經中央金融監管部門評估後,由網貸機構註冊地省級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備案登記,並負責日常監管。

  除了網貸機構類別劃分外,加強投資者保護,對出借人出借資金限額也首次出現在試點方案之中。方案要求網貸機構應當以明確方式對出借人進行投資者風險教育,並設定自然人出借人限額。自然人出借人在同一網貸機構的出借餘額不得超過人民幣20萬元,在不同網貸機構合計出借餘額不得超過人民幣50萬元。

  不過,儘管上述新監管辦法非常新穎,但在執行層面或存在困難。“在規範網貸機構創新業務發展和加強網貸機構投資者保護方面,備案方案的要求脫離市場實際,現有的備案方案可能導致備案試點的平臺在可持續經營上產生問題,行業最終陷入“完成了備案,但也無法存活”的窘境,因此,執行層面可能會遇到各種問題。”王詩強稱。

  值得一提的是,在此次披露的試點方案中,此前一度遭到禁止的“風險金制度”卻被監管重啓。試點方案要求,單一省級區域經營機構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項目金額3%計提出借人風險補償金,按撮合業務餘額1%的固定比例繳納一般風險準備金。全國經營機構按每一借款人借款項目金額6%計提出借人風險補償金,按撮合業務餘額3%的固定比例繳納一般風險準備金。

  風險金制度一定程度上保護了投資者,但也有業內人士表示此舉會擴大網貸平臺的運營成本,恐加重運營負擔。王詩強對此表示,備案方案要求網貸平颱風險備用金和風險補償金合計最高需要繳納9%,與原來無槓桿要求相比,此次規定與持牌消費金融公司、商業銀行核心資本充足率要求相差無幾,遠高於小貸公司的槓桿倍數,足以保證網貸機構業務的持續開展。

  “此外,監管對註冊資本、風險備用金、風險補償金、區域經營等進行了詳細規定,門檻大幅度提高,一些實力較弱的機構、以及一些不法分子將會被清退,有利於淨化行業空氣,恢復出借人投資信心。”王詩強補充說。

  “方案”總體利好

  《網貸備案方案》一經流出,便引起了業內的廣泛討論,但據時代財經向北京、上海、廣東等地多家P2P機構瞭解,目前尚未有平臺收到上述文件,各機構目前仍在按照此前備案要求開展工作。

  民貸天下的相關負責人在接受時代財經採訪時表示,2016年《暫行辦法》頒佈之時,民貸天下就已成立合規小組,負責平臺合規整改工作。2018年4月,已根據廣東省監管部門的要求完成了合規整改、接受了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三方機構的進場審查,上報了整改合規情況法律意見書。2018年10月,向屬地金融局提交了自查報告,並按照監管要求,逐步完成自律檢查、行政覈查與檢查工作。平臺目前仍在與監管保持密切溝通,爲通過備案做準備。

  《網貸備案方案》何時下發,網貸機構又是否需要按方案要求做好備案准備工作?皖江金融研究院副院長、財鳥諮詢聯合創始人潘瑾健對時代財經表示,文件目前官方還沒有正式公佈,真實性尚不能確定,但從反映的監管思路,相比以前的108條的備案細則,取消了很多形式條款。對於平臺來說,個人建議大部分平臺應該準備做好清退工作,儘量把出借人的損失降到更低,剩下的少部分平臺可以等待方案正式公佈。

  民貸天下相關負責人則表示,儘管暫未收到相關文件,但會針對網傳文件進行公司內部討論,爲合規備案工作做準備。

  對於《網貸備案方案》之於行業的影響,相關採訪對象都表達了較爲積極的態度:總體利好。“假如備案試點方案真如網傳文件一樣,那便加速了網貸行業的出清速度,有望備案的平臺按照監管要求查漏補缺,備案無望的平臺則良性退出。不斷優勝劣汰,這也說明了網貸行業作爲普惠金融的有效途徑,國家在積極引導行業的正向發展。只要網貸平臺堅持合法合規運營、堅決不踩監管紅線,未來的網貸行業一定會健康、可持續發展。” 民貸天下相關負責人稱。

  潘瑾健認爲,這次曝光出來的方案,已經更加接近這個行業風險的實質。那些自身資金不充足、實力不允許、能力不專業的團隊就不應該進入網貸行業。如果這個方案2013年能夠推出,執行高的准入門檻,今天這個行業可能會發展地更好,不會有“爆雷潮”,很多創業者也不會鋃鐺入獄,很多互聯網精英也不會折戟沉沙。“P2P離錢太近,離慾望和地獄也很近,如果沒有監管,這個行業終將走向泡沫破滅的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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