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中院與唐山仲裁委員會聯合研究制定了《關於唐山仲裁委員會仲裁接待人員進駐唐山市中級人民法院訴訟服務中心值班的管理辦法(試行)》(以下簡稱《管理辦法》),多元化解決民商事糾紛,宣傳、推介仲裁法律制度,助推平安唐山、法治唐山建設,服務唐山創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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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詳細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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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組織保障主要明確了三項內容:一是選調管理。仲裁接待值班人員由唐山仲裁委員會統一選調、領導、管理;二是工作監督。唐山市中院對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工作實施統一監督;三是保障機制。(1)唐山仲裁委員會負責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安排,製作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值班表。(2)唐山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爲仲裁接待值班人員提供工作窗口、擺設標識牌。(3)仲裁接待值班人員作息時間,以所進駐的唐山市中院的作息時間爲準。(4)唐山市中院訴訟服務中心具體監督仲裁接待值班人員日常出勤情況,並登記記錄。(5)唐山仲裁委員會每月最後一工作日調取所值班登記表,檢查、評估仲裁接待值班人員的工作情況。(6)唐山仲裁委員會安排的仲裁接待值班人員的值班時間與值班人員其他工作有衝突時,可與其他值班人員自行調換,但需報唐山仲裁委員會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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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工作職責。《管理辦法》明確五項工作職責:一是法律宣傳、諮詢、解答。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在接待窗口負責仲裁法律宣傳、諮詢工作,併發放唐山仲裁委員會宣傳冊及宣傳材料;二是引導選擇仲裁解決民商事糾紛。仲裁接待人員要熟練掌握相關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配合人民法院引導當事人(公民、法人)選擇仲裁方式解決民商事糾紛,多元化解決民商事糾紛;三是建立聯繫網絡。建立全市法院涉約定仲裁解決合同糾紛網絡體系,及時通報全市法院相關信息。對合同雙方約定仲裁方式解決糾紛的,依法引導當事人到唐山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四是堅持登記備案。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在服務窗口工作過程中,堅持“一事一記”,做到事事有登記、時時可查詢;五是處置疑難問題。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在值班期間遇有疑難問題或者突發情況時,及時向唐山仲裁委員會彙報和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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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工作要求。《管理辦法》明確三項工作要求:一是儀容儀表仲裁接待值班人員要着裝整潔,樸素大方,儀表端莊,並佩戴徽章。二是文明用語。(1)仲裁接待值班人員接待來訪時,要求口齒清楚、條理清晰,儘量使用普通話;(2)仲裁接待值班人員不得與來訪者發生爭吵、衝突,不得辱罵諷刺來訪者。三是工作紀律。(1)仲裁接待值班人員要講政治、顧大局、守紀律,從引導誠信、理性解紛、息訴罷訪、維護穩定等角度釋明解答,不得對正在審理的案件發表傾向性、誘導性意見;(2)仲裁接待值班人員要認真遵守人民法院審判紀律,不得泄露獲取的審判祕密;(3)仲裁接待值班人員要按時出勤,杜絕遲到、早退、離崗、空崗等現象發生。在工作時間內,不得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項;(4)仲裁接待值班人員解答諮詢時,要有熱心、耐心、愛心,做到態度端正、服務熱情、工作細緻、用語規範、言簡意賅、通俗易懂;(5)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在接待來訪和法律諮詢時,不得提供有償服務;(6)仲裁接待值班人員在值班過程中,必須認真填寫《仲裁接待值班來訪諮詢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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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確定期交流。《管理辦法》明確,唐山仲裁委員會和唐山市中院定期就仲裁接待值班情況進行溝通交流,共同分析研究解決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根據形勢任務發展要求,不斷拓展服務內容與範圍,提高工作質量。

  撰稿:高曉明

  攝影:馬超

  編輯:何佳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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