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獲悉,內蒙古針對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及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反饋意見,近日出臺整改方案,其中專門針對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列出整改任務清單。

  2018年6月至7月,中央第二環保督察組對內蒙古開展了草原生態環境問題專項督察。督察發現,內蒙古草原生態系統仍然脆弱,中部、東部地區草原面積呈現減少趨勢,全區草原植被平均高度、草原牧草產草量持續下降;同時,礦山開採、旅遊無序開發、過度放牧等問題突出,造成草原嚴重破壞。

  內蒙古自治區生態環境廳表示,內蒙古高度重視草原生態保護與建設,分階段全面落實整改責任,對4大類19個草原生態環境問題限期整改。

  爲加強草原生態系統保護修復,內蒙古將全面落實基本草原保護制度,確保基本草原面積不減、用途不變、質量不降;確保到2020年,基本實現草畜平衡,草原退化趨勢得到有效遏制,全區草原生態保護建設取得重要進展。

  內蒙古還將加大對草原破壞行爲打擊力度。全面覈實1536個佔用草原開採礦山項目的情況,建立整改臺賬;依法查處違規徵佔用草原行爲;嚴格草原徵佔用審覈審批程序,從源頭上控制濫徵亂佔草原行爲。

  同時,內蒙古堅決整治旅遊無序開發侵佔草原問題。到2020年底前,完成57家A級旅遊景區未辦理徵佔用草原手續整改任務;呼倫貝爾市、錫林郭勒盟、赤峯市、烏蘭察布市等盟市編制草原旅遊發展專項規劃,規範草原旅遊的健康有序發展。

  此外,全區將切實解決草原過度放牧問題。科學覈定全區33個牧業旗縣天然草原冷暖季適宜載畜量,降低放牧強度;在禁牧區嚴格執行禁牧,加大對禁牧區放牧或違反草畜平衡規定超載放牧的處罰力度。

  (安路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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