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攝)

▲陸委會主委陳明通。(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蔣婕妤/臺北報導

新黨主席鬱慕明日前表態,新黨願意率先到大陸進行政治協商,陸委會主委陳明通22日受訪時表示,如果去大陸參加民主協商會違反兩岸條例,刑責最高五年有期徒刑,「我勸他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的」。

針對鬱慕明表態有意願赴陸政治協商,陳明通強調,「如果你去一國兩制民主協商,違反兩岸條例79條之一,刑責最高到五年有期徒刑,他自己知道啦,他一開始就知道,我勸他不要以身試法,中華民國還是有法律的。」

記者追問,是否要對鬱慕明喊話呼籲,陳明通表示,他看報紙說鬱慕明說會再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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