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19:44

〔记者吴政峰/台北报导〕黄汤误事!林姓男子前年酒后失态,与黄姓与许姓男子互殴,情急下掏出小刀乱挥,刺中对方胸部与腹部,导致肺功能减损,还摘掉胆囊,林男酒醒辩称没看目标就乱刺,绝无重伤害的意图,应以3年以下的普通伤害论罪,但台北地院法官认为,一般人都知道刀插胸腹恐有重大伤害,仍以本刑3年以上的重伤害论罪,日前判刑3年半。

2016年7月26日傍晚6点左右,喝醉的林男刚从酒店走出,准备要去下一摊,在计程车旁听到黄男与许男大吼,误以为两人是对自己叫嚣,林男冲上去理论,反被围殴。

林男情急之下,抽出一把小刀乱挥猛刺,黄、许二人闪避不及,胸部、腹部、四肢多处被刺伤,负伤逃跑,却因伤势过重,倒在一旁机车上,紧急送医急救,黄男右上肺、右中肺及左上肺撕裂伤、胆囊及小肠破裂、左下背及左腿穿刺伤,许男左下肺撕裂伤合并气血胸,第3 、4 、5指肌腱断裂,右大腿穿刺伤,紧急缝合捡回一命。

检察官认为,林男所刺之处均包覆人体重要脏器,主观上有致人重伤害的意图,就算黄、许二人的伤势未达重伤害程度,仍应以重伤害未遂罪起诉。

林男喊冤,自称当时喝茫了,遇到围殴为了自保,才拿刀乱挥,根本不知道刺中哪里,也没有故意要让两人重伤,希望改以普通伤害论罪。

不过,承审的北院法官发现,监视器显示林男虽然被围殴,但刺伤两人后就没被压制了,反续持刀朝对方猛刺,且还插胸腹等部位,主观上有使人重伤的不确定故意。

法官又指出,林男虽主张自己喝醉了,但友人却证称「不知道他有没喝醉」,因此难以认定他究竟是否是在意识不清下乱挥刀。

法官认为,林男虽试图与两人和解,但仅支付许男10万元,未履行要给黄男的80万元和解金,考量他当时以寡击众,没有前科,判刑3年半,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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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姓男子前年酒后失态,与黄姓与许姓男子互殴,挥刀伤人,被以本刑3年以上的重伤害论罪,判刑3年半。(资料照)

    林姓男子前年酒后失态,与黄姓与许姓男子互殴,挥刀伤人,被以本刑3年以上的重伤害论罪,判刑3年半。(资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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