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立HW電冰箱。(圖/記者蔡惠如攝)

▲民眾6月中買新冰箱、冷暖氣機以及新除溼機等,可望減徵最高2,000元。(圖/記者蔡惠如攝、示意圖)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立法院財委會今日通過「貨物稅第11條之一」針對民眾購買節能標章的電器,每臺減徵2,000元的貨物稅,但是僅限制電冰箱、冷暖氣機以及除濕機三樣,預計每年約有170萬臺可以受惠。

立法院審查「貨物稅第11條之一」,原本財政部的版本,購買節能標章電器類就可以最高減徵2000元的貨物稅,主要有電冰箱、彩色電視機、冷暖氣機、除濕機、錄影機、電唱機、錄音機、音響組合、電烤箱等9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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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民進黨立委認為應該,應該鎖定高單價的商品,能退的稅會比較多,稽徵也較簡便。此外,購買經濟覈定能源效率比較具公信力,今日所通過的版本為,民眾必須購買經經濟部覈定能源效率分級為第一級與第二級的「新電冰箱、新冷暖氣或新除溼機」,每臺依照減徵貨物稅稅額表規定減徵,以2000元為上限,而所減徵的貨物稅則由購買的民眾申請退還。財政部官員表示,所以購買中古的電冰箱、冷暖氣機以及除濕機等就無法享受到。

財政部官員表示,因為經濟部的能源效率覈定是強制性的規定,所以受惠的臺數不一定會縮減,新修法的版本買年受惠的家電差不多170萬臺,稅損一年為29億元,兩年為58億元。

官員表示,減徵貨物稅稅額表在電冰箱及除濕機,是以公升數去訂定;冷暖氣機則按千瓦數,主要目的是鼓勵民眾買節能電器用品,只要買了、符合規定就可以退稅,不一定要汰舊換新才能退,官員表示,現在輔導經銷商協助民眾退稅,但是民眾也可以上網申請退稅。根據規劃,今日初審過後,預計6月就能夠中旬就可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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