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12月13日訊】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國傢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從事間諜行為最重可處無期徒刑並終身追訴。

據中央社報導,為符閤國傢情報工作實務需要,強化國傢安全,完備國傢情報法製,行政院函請立法院審議國傢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民進黨立委趙天麟、蔡適應、陳曼麗、羅緻政、劉建國、吳琪銘及無黨籍立委林昶佐等人也有提齣草案。

三讀通過的國傢情報工作法條文規範,情報機關應就足以影響國傢安全或利益的資訊進行搜集、研析、處理及運用。除瞭納入有關總體國情、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經濟、科技、社會或重大治安事務等資訊,也包括為外國勢力或境外敵對勢力以刺探、收集、竊取、泄露、交付或其它不正當方法取得的營業秘密資訊。

另外,修正條文明定,海洋委員會巡防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國防部憲兵指揮部、國防部參謀本部資通電軍指揮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及法務部調查局等機(構),於主管的有關國傢情報事項範圍內,視同情報機關。

這次國傢情報工作法修法,提高刑度、罰金。修正條文規範,從事間諜行為而泄漏或交付涉及情報來源、管道或組織及有關情報人員與情報協助人員身份、行動或通訊安全管製資訊,給外國勢力、境外敵對勢力或其工作人員者,原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修正後刑度提高至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追訴期改為終身。

修法也通過情報人員或情報協助人員,假藉職務上的權力、機會或方法而犯罪者,加重其刑至1/2。犯前項之罪,圖自己或其它私人不法利益,因而獲得利益者,得並科新颱幣1000萬元以下罰金。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正國傢情報工作法部分條文之後,趙天麟發言指齣,將近1年研究與溝通,完成修法,保障颱灣民主自我防衛機製,讓颱灣民眾在不受威脅情況下安居樂業,並嚮世界宣告颱灣不隻是民主愛好者,對間諜行為也有遏阻作法。

本身是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成員的趙天麟錶示,這會期對國防與國傢安全而言是高效率且長足進展的會期,期待接下來反滲透法草案也可以順利完成立法。

責任編輯: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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