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津贴
弟弟今天接到通知,
因为他前阵子离婚,
不符合育儿津贴补助标准,
但该款项已经拨款,
所以今天通知要追回…
单亲要赚钱还要育儿,
怎可能两头兼顾?
势必要托婴然后去工作赚钱,
托婴难道不用额外支出费用吗?
吊诡的是…
应该帮助减轻育儿压力的育儿津贴,
竟然以资格不符而取消,
拘泥在条款上而不是实际情况,
这就是我们国家的公务人员阿….
今天我弟也许不到没津贴就会饿死的程度,
但改天不会有人因为类似的情况而陷入困境吗?
或许可以修法改善,
或许可以有其他变通方式,
但请在上头的长官及公务人员们,
真的站在百姓的角度想一想,
不要只是「倾听」却没有作为,
不要让「爱民如子」只是一句口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