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毒品案向上追出制毒工厂,警查扣市值800万K他命。(图/记者柳名耕摄)

▲蔡姓调查官诈领奖金案,高分院二审改判1年10个月。(示意图/记者柳名耕摄)

记者洪正达/高雄报导

高雄市调处蔡姓组长被指控与毒贩勾结诈领缉毒奖金,2017年9月获判无罪后,高雄高分院15日推翻无罪判定,认为蔡姓组长明知身为调查官,竟为求绩效竟容许毒贩输送毒品,再布线让办案人员查获,并申报破案奖金,虽奖金并未核发,但蔡明知程序上已违法,却又利用情资作为调查办案的手段,因此依《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嫌改判1年10个月,全案仍可上诉。

据了解,高雄市调处2015年曾破获已罹患末期肺腺癌的曾姓男子贩毒案,但本案却被人爆料是另名游姓毒贩为换取自己刑度减轻,竟吸收曾姓男子为自己人,并居中联络积欠赌债,但身在大陆的友人安排毒品走私的戏码,并将此情资透露给担任缉毒组长的蔡姓调查官,事后情资属实,查缉人员也确实查获了安非他命70公斤,但蔡姓组长却被人检举藉本案瑕疵诈领缉毒奖金约49万元,地检署在2016年9月将蔡依贪污罪起诉

不过,本案经高雄地检署移送法院审理后,认为游姓毒贩向蔡姓组长检举曾男前,南机站早就掌握情资先一步展开侦办,且事后又发现曾男早与港台贩毒集团联系相当密切,推断曾应该不是人头,且事后游否认涉案,又表明不会请领奖奖金,当时的判决指出,蔡姓组长依规定为办案人员签报奖金,主观上认为不会为自己图利,加上办案方式没有使用诈术,因此在2017年9月判定蔡无罪。

但案件经无罪判决后,检方不服提起上诉,高分院经审理后,认为蔡的办案程序上已违法,却又放任曾男走私毒品来台再行查获,并以此为办案人员签报奖金,虽奖金未核发,但推翻掉一审无罪判决,依《公务人员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未遂》罪嫌改判1年10个月,并褫夺公权2年,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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