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高雄少女小花(化名)2017年5月遭父亲性侵,当时才就读国中二年级的她选择隐忍,后来实在是承受不住压力才向老师等人求助,一边哭一边说怕家人知道之后,家庭会因此破裂。而这名兽父一审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5年6月有期徒刑,他否认性侵女儿,检方则认为量刑太轻,双方皆提出上诉;高雄高分院二审依旧不采信父亲的说词,但认为原审量刑妥当,最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小花回忆,他们一家六口一同住在约20坪的老公寓内,父亲当天发现家中没有人进入房间,竟然趁机强脱衣裤性侵,一想到母亲、弟弟等家人知道这件事会有多难过,她为了家庭和乐选择隐忍,无奈心理压力越来越大,忍了一周还是决定向朋友诉苦,经过鼓励才转而向学校老师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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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指控遭性侵,父亲直到二审仍矢口否认。(示意图/123RF,与本文当事人无关,下同)

但小花的父亲反控,当天傍晚6点他必须出门上班,前一天也是做晚班勤务,一回到家就利用白天补眠,况且一家六口怎么会全都跑光,仅留下父女俩,而且中餐、晚餐也都没有人在家吃,应该是女儿课业压力大,才会故意诬陷遭性侵。

不过,校方出示的辅导纪录中记载,小花向老师求助时情绪相当不稳,还一直哭泣,并强烈拒绝让家人或其他老师知情,担心事情曝光会导致家庭破裂,就连待在安置机构也会想家,无法专心读书,心里只想要回家和家人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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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曾对父亲表示,她之所以选择隐忍,是希望父亲能改过,不想让家庭因此破碎。

由于这名父亲一审被依强制性交罪判处5年6月有期徒刑,他依旧否认犯行,并提出上诉。高雄高分院二审认为,小花事后曾痛骂父亲「不要把你讲得什么事都没做错一样」、「这个家,从你对我做这些事以来,早就被你毁掉了」,加上父亲挨告后多次以电话联系证人,也曾透过通讯软体试图接近女儿,可见是心虚想以亲情喊话或父权压制,如果真的没有性侵,何必做出上述行为,因此不采信他的说词。

至于检方上诉量刑太轻方面,高雄高分院二审认为,小花声称自己其实从国小开始就受到父亲性侵,但这方面缺乏积极事证证明,不能仅凭单方面的说词就认定有罪、必须加重刑期,最后裁定驳回双方上诉,维持原审量刑,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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