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局表示,警方今年內曾經621次向社交平臺要求移除帖文,而去年及前年的數字,分別為32次及81次,但局方未有交代社交平臺受理次數,只表示「部分受理」。

創科局回應民主黨議員許智峯的書面質詢時指,警方只會在執行職務上有必要時,才提出有關要求,而每宗個案有獨特情況,警方不會評論個別個案。

創科局又表示,過去數月,網上或社交媒體流傳很多虛假消息,特別是大量針對警隊的假新聞和沒有確實證據的指控,未經證實的消息大多扭曲事實,製造社會恐慌,加深社會對立和分化,破壞警民關係,政府強烈譴責散播謠言的行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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