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9-01

〔记者杨国文/台北报导〕法务部昨执行死囚李宏基的死刑枪决,过程中未询问是否愿意器官捐赠。由于过去对死刑犯执行器捐,会面临国际间质疑,或医护人员执行器捐手术时,要承受很大心理压力,使器捐备受争议,法务部政务次长陈明堂指出,器捐争议太大,尤其医界间存有医学伦理问题,因此法务部已多年未执行死刑犯器捐。

法务部官员说,台湾最后一次的死囚器捐是在2012年,前法务部长曾勇夫于2012年12月21日对死囚曾思儒等6人执行枪决,其中有3人愿意在枪决伏法后捐出器官,但仅1人完成器官捐赠,其他两人遭受赠者、医院拒绝而未完成。

法务部指出,国际间对此一直高度质疑,因而,如今即使死刑犯自愿表达想要器捐,法务部和执行死刑的检方也不会同意。

  • 蔡清祥。(记者廖振辉摄)

    蔡清祥。(记者廖振辉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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