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場有人聚集賣唱,賣唱者爲殘疾人士,城管該不該管?

  最近,台州行政執法局直屬分局在勸離時,卻遭遇了這樣一個尷尬局面。

  一名賣唱人員坐進駕駛室,舉起自己的右手打了自己好幾個耳光,並叫囂說:“你打我!!!”

  之後,從駕駛室出來,又攔住一輛過路的車,躺在引擎蓋上不肯離開。最後竟直呼損壞了工具要求賠償兩萬元!

  當天,城管、民警和幾名殘疾人士持續僵持三回合,近9個小時,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第一回合

  3月30日,週六,天晴。市民廣場到處是遊玩的人。

  中午12點,直屬分局接到多個投訴,稱有殘疾人在市民廣場賣唱,喇叭聲音超響。

  15分鐘以後,執法隊員趕到現場,看到5名殘疾人擺放着大功率音響和乞討箱等工具進行賣唱。秉持人性化執法,隊員和氣地勸導他們離開。

  起初,賣唱人員還聲稱“我僅僅是帶着音響曬太陽”。後來架不住我們隊員連續半小時苦口婆心的勸說,他們承諾“不唱了”,隊員也就離開了現場。

  第二回合

  15點,當隊員再次巡查經過此處時,發現殘疾人仍在賣唱,遂決定對他們攜帶的工具先行登記保存,卻遭到了阻撓。

  其中一位殘疾人情緒失控,開始不停地辱罵、威脅隊員,甚至還在執法車的車斗、車頂和駕駛室上躥下跳。

  從執法記錄儀可以看到,一名賣唱人員坐進駕駛室,舉起自己的右手打了自己好幾個耳光,並叫囂說:“你打我”之後,從駕駛室出來,又攔住一輛過路的車,躺在引擎蓋上不肯離開。

  這一幕幕滑稽的“戲精”表演把執法隊員看的一愣一愣。

  隨後形勢愈演愈烈。儘管隊員們不斷疏散人羣,但是圍觀的羣衆還是越來越多。

  就連前來處理的民警也是束手無策。

  雙方就這麼一直僵持着,直到17點,執法隊員猜想着賣唱的差不多也該收攤了,打算把工具還給他們。沒想到,他們居然拿着帶有摺痕的音箱線,糾纏着執法隊員和執法車不放,硬稱隊員損壞了他們的工具,要求賠償兩萬。

  第三回合

  晚上19點,20多名城管隊員和10多名民警再一次趕赴現場。

  也許是受不了執法人員一天三次、去而復返的勸離,這次,賣唱人員終於開始收拾東西了。

  考慮到賣唱人員行動不便,執法隊員還幫其一起搬工具上車。

  之後幾天大晴天,這羣賣唱人員再也沒有出現。

  城管的自白

  面對5個殘疾人,20多名城管隊員、10多名民警、500多個市民,期間3次勸離,花費9個小時。

  有人問,20多個城管+10多個警察,卻搞不定5個殘疾人士,你們是水平不行還是效率不行?

  “在那當下,我們有太多的顧慮。”城管小哥坦言。

  顧慮一:執法依據不足,後續強制措施無法律規定

  對於賣唱人員的管理,這是個老大難問題,多個部門都能管、但又沒一個部門能管得好的。目前,城管處置殘疾人的賣唱行爲,依據的只能是《台州市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的第二十七條:任何人不得在主要街道和重點區域乞討、賣藝或者進行麻將、撲克等影響市容的活動……違反前兩款規定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予以警告。

  從人性化管理的角度出發,執法隊員一般會採取勸導教育的方式,讓其自行離開。但是如果當事人經過警告仍然不聽勸阻甚至是暴力反抗,而法律又沒有授權任何強制措施,這時該怎麼做?

  顧慮二:人性的同情心理

  人都有同情心,當城管VS殘疾人時,人性的天平自然而然會傾向於後者。“可憐”、“生活不容易”、“求放一條生路”,都會成爲他們違法可不究的理由。但是,當我們城管面對這5個殘疾人時,難道我們就沒有同情心麼?當然有,我們的內心也很掙扎,打心裏同情他們。可是,一邊是情理,一邊是法理,該如何選擇呢。

  因此,執法隊員在處理此類案件的時候,會很自然地想到輿論的偏向性,處理事情來自然就會顧慮多多、束手束腳,避免事態擴大。若對其採取強制措施,一旦發生衝突,即使城管有理,也終究是不被支持的一方。

  顧慮三:防止被“有心之人”利用

  我們相信這個世界上有明事理的人,會站在公平的角度看待此類的衝突。但是我們也不得不說,斷章取義、造謠傳謠的也大有人在。現場500多人,不少人正舉着手機在拍,他們中是否會有“無事生非”的人,我們並不清楚。

  因此,執法隊員在出勤前,都會佩戴好執法記錄儀。當有衝突發生時,也會及時讓公安介入,第一時間將謠言止住。

  城管提示

  但是,在此次事件中,也有許多耐人尋味的地方,城管小哥要提醒大家:

  1、同情是個好東西,但你要學會合理地使用它。不然,只會適得其反。這5個殘疾人士,爲什麼敢這麼肆無忌憚地反抗城管和公安的執法,因爲他們覺得羣衆會藉着同情心站在他們一方,他們不怕。

  2、這5名賣唱人員面對執法隊員時,“分工明確、合作有序”,有負責向圍觀市民訴說“自己委屈”的,有負責攝像的,有負責撒潑打鬧的,有負責阻撓執法隊員搬工具的。如此熟練的應對方法,不禁讓隊員們聯想到他們是“老手”。這是職業賣唱的!

  3、當時他們的乞討箱裏已經有不少現金,而且有圍觀羣衆也說,剛剛又有不少人扔了錢,說明當天這“生意”還不錯。如果不及時處理,讓他們持續嚐到甜頭,那麼他們就會天天到這擺攤,以後處理起來就更難。

  4、已經有多個市民打來電話投訴,說明這5個殘疾人士的行爲已經影響到了他人,而且廣場賣唱,本身就是不允許的,不能因爲身體的差別而有差別。

  5、遇到此類事件,市民朋友在圍觀拍攝時,請注意自身安全,但是也不要影響到正常的執法行動。更不可斷章取義,對視頻進行亂剪輯、亂髮布、亂造謠,否則將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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