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众购买预售屋时,需先了解自己与卖方签订的「预售屋买卖契约书」是5种「履约保证机制」中的哪一种,才能保障自我权益。(陈佩仪摄)

民众购买预售屋时,需先了解自己与卖方签订的「预售屋买卖契约书」是5种「履约保证机制」中的哪一种,才能保障自我权益。(陈佩仪摄)

买预售屋下手前若有疑虑,应该多方打听询问,就有民众近期在台南LM区买一间预售屋,特地写信向媒体询问。林姓民众近期收到建商提供的履约保证,合约保证日期只到明年3月底,但建商申请使用照时间是到明年4月,房子预计完成时间是明年7至9月,该民众认为保证期限过短,不知道该不该向建商争取?

对此,媒体特地为林姓民众询问购买预售屋流程中的履约保证事项的相关人士,得到答案则是必须先了解自己与卖方所签订的「预售屋买卖契约书」是5种「履约保证机制」中的哪一种?才能检视契约书内容是否符合预售屋买卖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相关规范内容。

至于有哪5种,记者特地将此5种「预售屋履约保证机制」的状况简单说明,让购买预售屋签约时,能辨别清楚合约中的保证!这5种保证机制分别为「不动产开发信托」、「价金返还之保证」、「价金信托」、「同业连带担保」、「公会办理连带保证协定」,是由卖方(即建商)决定使用前述哪个履约保证方式。

一、价金信托

目的在于确保买方所缴纳价金之专款专用,使其信托之价金仅能用于建案,避免价金遭卖方挪为其他非该建案目的之使用,而增加建案无法完工之风险。

二、不动产开发信托

可确保兴建资金依工程进度专款专用,避免建商因财务危机或其他因素挪用兴建资金,以促进建案之顺利完工,保障消费者权益。

此外,交付信托尚可确保资产完整性,避免在兴建期间被建商或地主任意处分或遭其债权人强制执行而拍定于第三人,以致建案无法完成,对于预售屋买方权益之保障,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价金返还之保证

由借户与本行签订委任办理预售屋价金返还保证合约,保证借户若未能如期完工,将由本行如数返还承购户已缴纳之价金。

保证额度以借户向承购户收取购买预售屋所缴纳之价金(包括订金、签约款、开工款、工程期款等)为限。保证额度最高不得超过建案销售金额之30%。

总保证期间会依兴建计划实际所需工期个案核实核定,自首张预售屋价金返还保证书签发日起至预定完工取得使用执照起算4个月止,最长不得超过5年。

四、同业连带担保

本公司与依公司章程规定得对外保证之○○公司(同业同级公司)等相互连带担保,卖方未依约定完工或交屋者,买方可持本契约向上列公司请求完成本建案后交屋,而上列公司不得为任何异议,亦不得要求任何费用或补偿。

五、公会办理连带保证协定

本预售屋已加入由全国或各县市不动产开发商业同业公会办理之连带保证协定,卖方未依约定完工或交屋者,买方可持本契约向加入本协定之○○公司请求共同完成本建案后交屋。加入本协定之○○公司不得为任何异议,亦不得要求任何费用或补偿。

文∕张庭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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