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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從8月1日起,中央政府推動擴大托育補助和育兒津貼的新制度正式上路,目前僅有基隆市、新竹縣、彰化縣等少數縣市的地方補助與中央同調,其餘縣市多半維持原有補助,甚至爭相加碼。在此提供相關資訊,以供參考。


◆臺北◆

*臺北市政府目前簽約合作的私立託嬰中心:    85家
*臺北市政府目前簽約合作的合格居家保母:2349人

*設籍臺北市、家中有0~2歲的嬰幼兒、家戶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在2017年為綜合所得稅率新臺幣121萬元以下)且沒有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庭,如果送託有簽約加入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居家保母及私立託嬰中心與政府簽約合作)的私立託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托育,每個家庭可以申請領取每個月育嬰托育津貼補助(中央每月補助新臺幣$ 6000 元+臺北市政府友善托育補助新臺幣$ 4000 元=最高新臺幣$ 10000 元):

               一般家庭:  新臺幣$ 6000 元
               中低收入家庭:新臺幣$ 8000 元
               低收入家庭: 新臺幣$10000 元
               第三胎:加碼 新臺幣$ 1000 元

*設籍臺北市、家中有0~2歲的嬰幼兒、家戶綜合所得稅率未達20%(在2017年為綜合所得稅率新臺幣121萬元以下)且沒有正在領取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家庭,如果未送託任何託嬰中心或保母或者送託未簽約加入準公共化托育服務(居家保母及私立託嬰中心與政府簽約合作)的私立託嬰中心或居家保母托育,每個家庭可以申請領取每個月育嬰托育津貼補助(中央每月補助新臺幣$ 2500 元+臺北市政府其它補助款支應,維持發放原有額度):

               一般家庭:  新臺幣$ 2500 元
               中低收入家庭:新臺幣$ 4000 元
               低收入家庭: 新臺幣$ 5000 元
               第三胎:加碼 新臺幣$ 1000 元

*8月育嬰托育新制上路以後,放寬請領條件,取消舊制父母一方必須未就業的規定,也不再受到父母就業狀況以及爺爺奶奶照顧孫子孫女要受訓才能申請領取育兒補助等條件的限制。

*臺北市政府依照中央新制的規定,如果臺北市現有的居家保母及私立託嬰中心在9月30日以前完成簽約加入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者,育兒補助可以追溯到今年8月1日。10月以後恢復從申請月份起開始核發育兒補助。

*相關的育嬰托育疑問請洽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諮詢。


  日前,臺北市長柯文哲對外承諾,在市長任內,臺北市原先的託嬰育兒補助額度不會縮水。

  臺北市政府社會局表示,考量到臺北市原本育兒托育費用相較其他縣市高,為了減輕父母的經濟負擔,另外也整合中央挹注的補助經費,斟酌提高家長託嬰托育費用補助。

  臺北市政府自2016年起就與私立託嬰中心和居家保母推動友善合作機制,由於相關合作條件與中央政府的準公共化制度大致相同,在跟中央的契約轉換上應該沒有太大的困難。預計在8月中旬以前公佈第一波臺北市準公共化(居家保母及私立託嬰中心與政府簽約合作)服務名冊,並依照中央新制的規定,如果居家保母及私立託嬰中心在9月30日以前完成簽約者,育兒補助可以追溯到今年8月1日。10月以後恢復自申請月份起核發育兒補助。

P.S. 這項政策雖然補助金額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並不算多,而且對於少子女化的時代趨勢與社會變遷上的問題解決效果只有在短期內有效且有限。有申請資格的家庭不妨先善用當下的政府資源,再謀求長遠之計。定下心來,在紛擾不安的社會氛圍下,盡量不要被鋪天蓋地的資訊所影響,目前先把孩子照顧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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