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內地核建發佈公告稱,中核建集團已於2月12日與中核集團簽訂了《吸收合併協議》,就中核集團吸收合併中核建集團事項進行了約定。本次吸收合併完成後,中核集團將直接持有本公司61.78%的股份,中核建集團不再直接持有內地核建的股份。

此次吸收合併,意味着中核集團與中核建集團重組即將完成。這兩家公司重回同一主體,對於我國核電的規模化建設和“走出去”戰略有着重要意義。

“新公司的成立將打通核電工程建設的各個環節,通過對資源的合理調配和對流程的有效梳理,目前核電工程建設中存在的接口過多、多頭管理等問題有望得到解決,核電工程安全性及經濟性預期將獲得提升。”專業人士分析表示。

核電重啟審批:專家稱核電提速與否取決於市場需求 財經 第1張

在完成吸收合併的階段,內地核電新項目覈準已經獲得實質性重啟。

1月31日,4臺擬採用“華龍一號”技術的機組已獲得覈準,分別為中核漳州核電1號、2號機組以及中廣核惠州太平嶺1號、2號機組,其中,前兩臺機組的業主方為中核國電漳州能源有限公司,內地核電與國家能源分別持股51%、49%。這是自2015年12月全國覈準8臺核電機組開工建設之後,時隔超3年新批準的首批機組。

對於內地核電是否提速發展,廈門大學內地能源政策研究院院長林伯強在接受《華夏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內地核電發展很大程度上在於技術的發展,“華龍一號”在過去的2018年取得了很好的成績,但最終運營、並網還需等待,即內地目前核電發展是否提速取決於內地電力需求,目前電力市場仍處於過剩狀態,近兩年電力需求增速不錯,如果電力需求繼續增加,核電發展或將提速。

林伯強還透漏,許多核電企業抱怨(並網消納)小時數不夠。“如果利用基礎設施建設對沖經濟下行,電力需求將上升,也存在倒過來(供不應求)的可能性,發展核電底氣比較足。”林伯強稱。

而就中核集團與中核建集團的重組對於行業的影響,業內觀點出現分化。有業內人士認為,合併不利於專業化分工,中核建作為工程建設公司與中核合併後,其他業務將受到限制;而另有業內人士認為,重組對於核電行業整體發展推廣有益。

林伯強分析,重組後對於中核更為有利,對中核與國家電投會有影響,但影響並不大,中廣核經過數年發展,自身的施工能力很強。

“將有益於走出去,國際市場上將增加一名強有力的競爭對手,”林伯強告訴記者,內地在覈電領域關注的不僅是內地市場,而且要做大做強國際市場,兩家企業重組將提升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中核集團相關負責人亦曾在2018年2月1日表示,在我國核工業由大國向強國轉變的關鍵時期,兩家集團重組將有利於集成兩家集團優勢資源,打造具有完整產業鏈的綜合性核工業集團,提升國際競爭力,加快核電“走出去”。

原標題:中核中核建重組完成在即,核電重啟審批:專家稱核電提速與否取決於市場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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