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傷肺、喝酒傷胃”

  今天咱們來聊一下“飲酒”的壞處

  有人用漫畫

  刻畫了“酒徒”的各種醜態

  吹牛皮

  尤其是小夥子們,一旦喝大了,一個個都變身百萬富翁了,不是和哪哪政要混的熟,就是家裏的親戚是高官,出門到哪都是人。總之就是混的好,不差錢!

  動不動尋死覓活

  不是要跳橋,就是要跳樓,再不就是去跳河,小編只想問,這是遇到了多大點事了!

  到處求溫暖的抱抱

  喝酒壯膽,平時不敢做的事這個時候都敢了,第二天來句我忘了就一筆勾銷,這招常用於暗戀對象!要是女生含蓄同意了,馬上就順水推舟了!

  哭,止不住的哭

  平時遇到了難過、委屈的事情,藉着酒精的揮發,眼淚也就跟着出來了!男女通用!美名其曰:心裏有事!

  絕對麥霸

  喝醉的人力氣都大的很!千萬別帶他去唱歌,他絕對是拿着話筒不撒手,還不知道自己在鬼哭狼嚎什麼……

  打電話呼朋喚友

  到處找人出來玩,幾年沒打過的電話也敢打過去,讓人家出來玩!其實電話那頭只問了句:“你誰呀?!”就掛了。

  ……

  以上漫畫,雖是調侃而作

  卻生動地反映了現實

  這不,昨天深夜

  第二幅漫畫情景

  竟然在京港澳高速磁縣段上演了

  4月8日22時許,高速交警磁縣大隊巡邏民警王浩楠、輔警楊亞傑駕警車巡邏至京港澳高速公路460公里處(安陽方向)時,發現一名男子突然急速向一輛滿載貨物的大貨車前走去,緊急的剎車聲,人們的驚呼聲,打破夜晚的寧靜,令人驚歎不已。

  執法經驗豐富的民警王浩楠見狀,一邊緊急停車,急中生智,一聲斷喝。只見那位正向貨車走去的男子立刻止住了腳步,驚恐地向警車觀看。民警王浩楠一個箭步上前,將那位男子從車輪下??----“死亡線”上拖了回來。

  可那位男子卻毫不領情,他滿嘴酒氣,晃晃悠悠,幾次險些跌倒,並多次企圖甩開王浩楠緊拉着他的手,均沒奏效,無奈的情況下,只好順從地坐上警車,由輔警楊亞傑駕駛警車,王浩楠則緊緊地拉住該男子,生怕他出現意外。

  來到警隊後,該男子竟呼呼地酣睡起來,民警王浩楠只好苦苦地等待其醒來。待其睡到半夜醒來,又高喊渴了,待讓他喝了點水後,酒醒了許多,他才慢慢道出了事情的原委。

  事情的原委是這樣的:

  男子郭某,27歲,邯鄲市魏縣人,給他在邯鄲做生意的表哥李某處打工。郭某愛喝酒,嗜酒如命,沒錢後就去找他表哥要錢,工資超支了許多,當日上午,他又去表哥處要錢,他表哥聽說他又要預付工錢,十分反感,順手甩給他30元,並告訴他,這30元你最少要花三天。

  郭某,心裏雖然十分惱火,但轉念一想,錢多少都能喝酒,囊中羞澀的他,到飯店後只好要了一瓶孬酒,兩碟素菜,他看到人家喝好酒喫好菜,自己是湊合着喝着孬酒,喫兩碟素菜。他越想越來氣,後在酒精的作用下,他突發奇想,想到不如一死了之,省心多了。他邊行邊泣,暈暈乎乎走到高速公路上,待其來到京港澳高速公路460公里處時。他猶豫了半天,思前想後主意定,可就在其走向貨車尋短見的瞬間,多虧民警巡邏到此,一聲斷喝,緊急救助,否則,其後果是不堪設想的。

  聞訊趕來的表哥李某,感激萬分,緊緊地拉着民警王浩楠的手不放,飽含熱淚,感激地話兒說個沒完。

  試想:

  關鍵時刻,

  磁縣高速交警沒有及時出現

  會出現怎樣的後果!!

  過量飲酒,害人害己:

  我國《刑法》第18條第4款規定:“醉酒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這就從法律上明確規定了醉酒犯罪應負完全刑事責任。美酒雖好,但切莫因貪杯釀成悲劇!

  逢場朋友勸,時常酩酊歸。

  醉後多自悔,屢發戒酒誓。

  世上有十惡,酒算其中一。

  往往醉誤事,過量傷身軀。

  (圖、文:劉敬輝)

  (磁力磁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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