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規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

食物安全中心公佈,中心在一個新鮮牛肉樣本檢出不可在新鮮肉類中使用的防腐劑二氧化硫,正跟進事件。

中心透過恆常的食物監測計劃,從元朗同益街市一檔戶抽取上述新鮮牛肉樣本進行化驗,結果顯示,樣本含100萬分之726的二氧化硫。

食物環境衞生署食物安全中心在一個新鮮牛肉樣本檢出二氧化硫。(資料圖片)

二氧化硫是一種防腐劑,經常用於乾果、醃菜和經加工處理的肉製品如香腸及漢堡扒等不同種類的食物。但根據《規例》,二氧化硫不得用於新鮮或冰鮮肉類。個別販商為使肉類的色澤更鮮明,可能會違法在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這種防腐劑屬低毒性,可溶於水中,清洗和烹煮可除去食物中大部分二氧化硫,但對二氧化硫有過敏反應的人,可能會出現氣喘、頭痛或噁心等徵狀。

根據《食物內防腐劑規例》(第132BD章),在新鮮及冰鮮肉類中添加二氧化硫屬違法,最高可判罰款50,000元及監禁6個月,食安中心會知會涉事檔戶上述違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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