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報人:周佳,1980年出生,杭州市富陽市富春街道巨利村村民。

被舉報人:

朱國祥,原富陽市國土資源局公務員,現任杭州市富陽區新登鎮黨委副書記;

姚光明,原富陽市富春街道巨利村黨支部書記,巨利村人;

李杏根,原富陽市富春街道巨利村委會主任,巨利村人;

朱大海,原富陽市富春街道何埭村村委會主任,何埭村人。

舉報事項:被舉報人以權謀私串通他人偽造材料,違法騙取集體土地建設私房瓜分非法獲取利益並損害舉報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起因是2017年,本人因購房所需查詢本人不動產登記情況發現,2007年8月23日有一坐落於富陽區富春街道巨利村面積為613.25平米的房屋登記在本人名下。

聽到這個消息,請恕我一臉懵逼。

畢竟,我並不知道本人何時在富陽有房產。

經調查發現,被舉報人朱國祥藉助2003-2007年間其在杭州市富陽市國土資源局工作的便利,串通時任巨利村黨支部書記被舉報人姚光明巨利村村委會主任被舉報人李杏根。借用舉報人提出的批地建房申請,冒用舉報人的名義偽造了《富陽市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呈報表》、《富陽市農村村民住宅用地審批表》、《關於要求宅基地申請報登記的報告》,被舉報人朱國祥更是偽造了《土地登記委託書》,以舉報人委託人的名義一手操縱辦理了相關土地登記,騙取了本應屬於舉報人所有的宅基地120平米,並夥同被舉報人東洲街道何埭村朱大海在該宅基地上建房。隨後各被舉報人瓜分了該房產並再次出售,利用職務之便,謀取了巨額利益

將本人名下的宅基地擅自佔有,並建造房屋牟取暴利,真是好大一份「驚喜」!畢竟土地是誰的不重要,重要的是我是村幹部,我需要用。所以,「公僕」們很是盡責任地得幫我用起來了。這幾位「人民公僕」當真不辜負黨和人民的教誨!

照此下推論,萬科拍的地,我在上面蓋房子也是可以了!誰還需要耗盡一輩子的積蓄去搖號買房?大傢伙可以現在就行動,趁著夜色趕緊去搬磚!

強佔他人土地,和古時強佔民田的有什麼區別?彼時占人土地,好歹還知會一聲,如今21世紀了,倒還不如過去霸佔良田的惡霸有禮貌!

被舉報人作為人民公僕,喪失理想信念,利用其職務之便偽造材料,以損害舉報人合法利益的方式,公然騙取集體所有土地違法興建房屋並出售謀利,情節特別惡劣,社會影響極差。並致使富陽區農村土地及房屋管理嚴重混亂,村規民風崩壞,包括本人在內的村民合法權益不能得到保證,使我黨及政府的公信力蒙受嚴重損失。

據查詢,被舉報人朱國祥在2018年6月20日被委派擔任富陽區2018年區9個重點項目的副總指揮長,繼續左右著與老百姓利益攸關的事業!這樣的幹部,如何讓老百姓放心這樣的工程陽光?又如何杜絕豆腐渣工程?

本人特此舉報,呼籲有關部門儘快介入徹查此事,將違法亂紀人員繩之以法,還我公道!?

(本文「周佳」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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