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19年05月14日訊】(雪花新聞記者吳旻洲颱灣颱北報導)中共全國政協主席汪洋日前會見兩岸媒體高層時,拋齣要颱媒宣傳“一國兩製”。時代力量立院黨團14日提齣《國傢安全法》修正草案,明定廣電媒體不得接受境外敵對勢力,如中共以及其代理人指示,傳播危害國安或傷害颱灣民主體製的不實訊息,違者將課予高額罰鍰,必要時能夠逕予廢止許可、注銷執照。

立法院時代力量黨團總召徐永明錶示,10日在北京召開的兩岸媒體峯會,竟變成“一國兩製”的宣傳鬧劇,而且恐怕會持續到大選前。他說,由於立法院本會期即將結束,所以包括“廣電三法”、《國安法》的修法,都需要各黨團共同推動,希望能召開臨時會處理。

黃國昌錶示,對於颱灣媒體高層赴中聽中共高層“訓話”,他認為最理想的做法是立“反媒體壟斷法”或“反侵略滲透法”等專法,但本會期時間不夠已不可能處理,所以從針對現行法律提齣3層次修法。

他說,首先是兩周前時力提齣《廣播電視法》、《衛星廣播電視法》及《有綫廣播電視法》3個修正草案,基於廣電媒體使用電波、頻譜屬公共資源,因此修法禁止收受敵國補助的自然人、法人及其關係企業經營或控製傳播媒體,防止中共操弄颱灣輿情、傷害颱灣民主憲政。

黃國昌指,第二步則是這次所提的《國傢安全法》修正草案,本次修法有2大重點,一、是補強範圍和罰則,由於現行有關泄密部分罰則過輕,且對於境外敵對勢力未加以區隔對待,因此在中共發展組織部分,法定刑度竟然隻有5年以下有期徒刑,因此需要調高刑罰,同時也參考《組織犯罪防製條例》第7條,若替中共發展組織,將沒收財産。

黃國昌錶示,二、是若接受境外敵對勢力指使,散佈不實訊息且危害國傢安全或自由民主憲政秩序的廣電媒體,將處新颱幣1,000萬元至5,000萬元罰鍰,並限期改正,若不改正可以按次處罰,或廢止其許可並注銷其執照。

據草案,若為境外敵對勢力、國際恐怖組織設立組織,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2,000萬元以下罰金;緻危害國傢安全、自由民主憲政秩序,處無期徒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並科3,000萬以下罰金。此外,若參加該組織所取得的財産,未能證明閤法來源者,應予沒收。

黃國昌也預告,時代力量接下來將公佈第三階段修法,將針對《颱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4及89條提齣修法,若媒體機構收受境外敵對勢力金錢,把中共對颱灣的宣傳僞裝成新聞進行置入,或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將科高額罰鍰。

責任編輯: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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