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白山市消費者馬寧向《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反映,“個人身份證信息被盜用辦理了多達9個手機號碼和4個支付賬號。”2018年3月,馬寧查詢到,在中國電信北京分公司的營業廳,他被開通了4張手機卡號,同時還被開通了翼支付賬戶。2019年2月15日,馬寧在吉林省白山市中國移動通江路營業廳辦理業務時,又被告知杭州有5張手機卡在他的名下。

  馬寧說,此前他從沒有去過北京和杭州,更不可能在異地辦卡。

  《中國消費者報》曝光的信息還包括:

  2017年2月8日,操作員辦理17701272406入網129元套餐(這個號碼被詐騙分子利用,並且在2017年7月21日,因從事犯罪活動被強制停機了)。

  中國電信的代理商北京星球通科技發展有限公司開通了17710046173,13311541209兩個號碼,同時分別辦理了199元和129元的套餐。

  馬寧投訴後,中國電信北京分公司回覆的結論是“是馬寧本人在北京市辦理的,是實名制手機卡,沒有任何疑義。8個入網紙質工單和電子工單齊全,簽名完整。”但北京市通管局京信網安復字(2018)0577-1號處理答覆書,卻認定“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代理商在辦理17710046173等號碼入網時未要求用戶出示有效證件、提供真實信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並沒有說其他號碼的情況,尤其是兩個由運營商“操作員”辦理的號碼。

  注意,中國人民銀行營業管理部、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均曾指出“案情複雜,需要延期辦理”,之後,北京市通信管理局卻又稱,“入網時未要求用戶出示有效證件、提供真實信息,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兩者表態並不一致。如果”事實清楚,證據充分“,就難說”案情複雜“,在60天內做出結論並不難。

  浙江省通管局已受理,但還沒有處理意見,不知會否”因案情複雜,需要延期辦理“。

  《中國消費者報》沒有提供杭州的移動號碼的更詳細信息,北京電信的四張號卡中,兩張號卡的開卡時間在2017年初,另兩張很可能也在2017年(2018年3月發現),且都辦理了不低於129元的套餐。注意中國電信的手機用戶的ARPU值2017年爲55.1元,2018年爲50.5元,都不到129元的一半,且中國電信有月最低至3元的套餐。基於以上分析,可得出以下初步結論:

  1、四個在北京電信辦理的號碼的開卡時間都在更嚴格的實名制政策出臺前,有可能辦卡流程符合當時的實名製程序。

  2、由於馬寧沒有去過北京和杭州,兩地又是不同運營商都出現“盜用”。本人未到場,身份證未離身,可能是他人持假冒身份證辦理,運營商營業員並不能100%識別是否本人。銀行的實名制認證流程更嚴格,工作人員更專業,但同樣難避免這種假冒情況。

  3、雖然工信部多次要求嚴查“人卡分離”(實名制認證的卡非機主本人使用),但運營商並沒有能力全部識別。就和共享單車難識別兒子拿着爸爸的手機刷卡騎車。而且即使發現“人卡分離”,也沒有明確的規定運營商應如何處理。

  4、北京市通管局發現明顯違規卻只是“予以警告”,有一種可能是,在查不清辦理流程是否違規後給出的一個想讓各方都能過關的結論,不過消費者馬寧不認同。

  其實,比追求運營商手機號是否是“真實名”,更應該反思的是,非常明顯的唄假冒,停止盜用怎麼這麼難?

  1、運營商應提供方便的渠道,讓用戶可以低成本查詢到自己名下的所有手機號,且告知用戶查詢方式。

  2、運營商應建立流程,如用戶發現他的身份信息被人盜用開卡,一經舉報,快速停止該號碼的服務(實名後他人使用,已違反工信部規定),且按流程處理好各方關係。

  3、對於個人信息被他人盜用的問題,工信部和各地通管局應建立快速“止損”機制,第一時間要求運營商停止對相關號碼提供聯網、接續服務,之後再調查運營商之前的實名認證過程是否合規,以及運營商、盜用信息者分貝該負擔什麼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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