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三環境保護督察組(以下簡稱中央環保督察組)於2017年8月10日至9月10日對山東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並於2017年12月26日反饋了督察意見。山東省委、省政府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爲指導,認真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四個服從”“兩個維護”,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不講條件、不打折扣、不搞變通,全力以赴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整改工作取得了階段性成效。按照要求,現向社會公開中央環境保護督察整改主要情況,詳情可見生態環境部、山東省人民政府網站公開的《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情況》。


山東省委、省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高度重視督察整改工作,成立了由省委書記、省長任組長的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親力親爲抓整改,親自審定整改問題清單、親自調度督導,多次主持召開省委常委會會議、省政府常務會議聽取整改情況彙報,多次深入現場檢查調研推動整改工作。各級各部門各單位也相應建立了工作協調機制,統籌推進整改工作。


針對中央環保督察組反饋意見,山東省制定了《山東省貫徹落實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組督察反饋意見整改方案》,形成全省整改任務清單,對每一項問題明確了整改目標、整改時限、整改措施、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並向社會公開。省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先後建立了清單調度、現場督導、整改銷號、責任追究等一系列整改制度,層層壓實工作責任,紮實有序推進整改。堅持定期調度和重點調度相結合,堅持清單管理、掛賬督辦、專案盯辦、跟蹤問效,達不到序時進度的及時提醒、督辦,明顯滯後的全省通報、約談問責。建立“1+3+N”督導檢查制度,成立17個督導組,每個督導組由1位省級領導牽頭負責、3個省直部門包案督辦、市級黨委政府負責落實整改事項(N),督導檢查實現各設區市全覆蓋,有效傳導了責任壓力,督促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取得明顯成效。


在中央環保督察組的有力指導下,經過全省上下共同努力,生態環保形勢深刻變化,生態環境質量取得了明顯改善。全省上下堅持綠色發展理念的自覺性、主動性顯著增強,各級黨委、政府更加自覺地把生態環境保護擺在全局重要位置,企業履行環保主體責任意識不斷提升,羣衆參與關注支持環保熱情高漲。生態環境治理從生態環保部門單打獨鬥的“小環保”,到黨委、政府、企業、社會、公衆共同參與的“大環保”,從疲於應付到主動攻堅,生態環保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實現飛躍。2018年,全省PM2.5、PM10平均濃度同比分別下降14%、8.5%,環境空氣質量綜合指數同比改善9.6%,重污染天數同比減少5天。國控考覈斷面水質優良比例達62.7%,優於國家年度約束性指標6.1個百分點。截至2019年3月,全省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任務已完成31項,其他問題正在全力推進整改。主要整改工作如下:


一、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武裝頭腦,堅決扛起環保督察整改政治責任。


聚焦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情況,部署開展了爲期20天左右的省級環保督察和“回頭看”,進一步督促解決了一大批突出生態環境問題。嚴肅責任追究,對中央環保督察組移交的15個問題,按照“誰決策誰擔責,決策者重責、實施者輕責”的原則,釐清問題責任並對相關責任人進行處理。社會各方面廣泛參與,省人大針對部分重點難點問題整改工作開展視察和執法檢查,省政協圍繞黑臭水體治理、散煤治理等突出問題開展系列協商調研工作,省委統戰部將督察整改作爲調研監督重要內容,省法院、省檢察院分別出臺專門意見,加強生態環境司法保障。截至2019年3月,省環保督察熱線轉辦羣衆信訪件5182件,辦結5065件。


二、聚焦聚力破解突出問題,紮實推進環保督察整改措施落地見效。


一是築牢“四個意識”,堅決貫徹中央決策部署。扛起扛牢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全面推進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印發實施《山東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海洋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山東省地質環境保護條例》,認真執行《黨政領導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和山東省實施細則,出臺《山東省環境保護約談辦法》,對6個設區市政府分管負責人、12個縣(市、區)政府主要負責人進行了約談;全面推開領導幹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2018年共組織對221名市、縣(市、區)、鄉鎮黨委、政府及相關職能部門主要領導幹部進行審計。


二是着力攻堅克難,推進重大結構調整。堅持規劃引領,優化空間佈局,在濟南市南部山區和濟南新舊動能轉換先行區、青島西海岸新區、淄博市、泰安市、日照省級以上園區開展城鄉規劃、土地利用規劃、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等“多規合一”試點,推進泰山區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工程。突破“四減四增”,推進“四個結構”調整,印發《山東省加強污染源頭防治推進“四減四增”三年行動方案(2018-2020年)》,編制完成新舊動能轉換“十強”產業規劃,594萬噸鍊鋼產能淘汰任務實際完成597萬噸,715萬噸鍊鐵產能淘汰任務已替代淘汰660萬噸,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發電量增長50.11%,建成信發集團鐵路專用線,魏橋集團1條公改鐵線路基本完成。


三是以前所未有的決心和力度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全面開展燃煤小鍋爐“清零”,全省40630臺燃煤小鍋爐關停淘汰,936臺10蒸噸/小時以上燃煤鍋爐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全省排查出85220家“散亂污”企業,關停取締44661家、整改提升40559家。着力打好碧水保衛戰,開展“清河行動回頭看”“清四亂”、河湖採砂、垃圾圍壩等專項整治行動。列入監管平臺的199條黑臭水體整治完成195條,新建城市污水處理廠13座,新增污水處理能力53萬噸/日。紮實推進淨土保衛戰,“十三五”規劃建設的353個危險廢物處置設施項目,已建成186個,在建53個。


四是加快海洋及生態功能區保護與修復。出臺《山東省海洋主體功能區規劃》《山東省打好自然保護區等突出生態問題整治攻堅戰作戰方案(2018—2020年)》《山東省省級自然保護區調整管理暫行規定》,牟平㟙山等38處省級以上自然保護區完成總體規劃修編,榮成大天鵝、昆嵛山等38處自然保護區加快勘界立標,環保督察指出未取得海域使用權證的53起違法圍填海案件全部完成整改。


五是堅持標本兼治,健全生態文明建設長效機制。強化財政和科技支撐保障機制,健全生態環保激勵機制和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出臺《山東省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覈辦法》《山東省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完善環保督察督導機制,健全駐點日常環境監察、定期環保督察、省市縣三級全地域“雙隨機一公開”環保執法的督政與督企相結合“三位一體”生態環保監督體系。構建聯防聯治執法機制,強化生態環保部門與紀檢監察、檢察、公安機關聯勤聯動。


三、馳而不息抓生態環境保護,推動山東生態文明建設再上新臺階。


下一步,全省上下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全面落實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精神,以更高要求、更嚴標準、更實舉措,一以貫之抓好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堅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爲美麗中國建設作出山東應有的貢獻。


一是進一步強化政治站位和責任擔當,強化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確保中央決策部署在山東落實到位。


二是進一步強化督察整改落實,盯緊重點難點任務,創新舉措,分類施策,確保未完成整改任務完成整改,堅決防止死灰復燃。


三是進一步強化環境突出問題治理攻堅,集中力量打好八場標誌性戰役。


四是進一步強化統籌推進綜合施策,堅持源頭防控,積極調整優化產業結構、能源結構、交通運輸結構和農業投入結構。


五是進一步強化執法監管,加強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和執法隊伍建設,適時開展重點區域、重點領域、重點行業專項環保督察。


六是進一步強化羣衆參與和監督,不斷壯大生態環保“同盟軍”,形成永不落幕的環保大督察、永不停歇的環保大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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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

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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