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稅法,你想知道什麼?

  在文末留下你的困惑

  ——給你個機會,向大咖提問

  去年,個人所得稅抵扣政策發佈

  子女教育、繼續教育、

  大病醫療、住房貸款、住房租金、

  贍養老人都可以作爲抵扣項目

  網上出現了各種抵扣話題

  一位租客在深夜接到房東的電話,“如果你去申報住房租金抵扣個稅,房子就不租給你了!”原因是,“你申請住房租金專項附加扣除能省100元,我至少要墊進去500元。”

  這可怎麼辦?

  從小規模納稅人處,購買農產品,取得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按3%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嗎?

  答案:按3%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你的稅就抵扣錯了!

  錯誤業務:

  A公司從事餐飲服務,爲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爲了豐富菜品,A公司從一家農產品銷售公司(小規模納稅人)採購農產品,取得3%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人員按3%認證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

  財務人員的這種抵扣方式是錯誤的,應當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政策依據:

  從按照簡易計稅方法依照3%徵收率計算繳納增值稅的小規模納稅人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以增值稅專用發票上註明的金額和10%的扣除率計算進項稅額。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簡併增值稅稅率有關政策的通知》 (財稅〔2017〕37號 )

  《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於調整增值稅稅率的通知 》(財稅〔2018〕32號)

  某公司系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按月納稅,2019年3月到稅務機關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不含稅金額5萬元,徵收率3%,預交稅額1500元。本月開具普通發票的不含稅銷售額7萬元。該公司需補交增值稅嗎?

  答:要補交增值稅。

  案例分析:

  月銷售額合計5萬+7萬=12萬元,月銷售額超過10萬元,不能免徵增值稅,應補增值稅稅額=120000*3%-1500=2100元。

  政策依據:《關於實施小微企業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財稅[2019]13號)規定,對月銷售額10萬元以下(含本數)的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免徵增值稅。

  2019年4月1日以後新設立的納稅人,如何計算增量留抵稅額?

  答:《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關於深化增值稅改革有關政策的公告》(財政部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公告2019年第39號)規定,增量留抵稅額是指與2019年3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稅額。

  2019年4月1日以後新設立的納稅人,2019年3月底的留抵稅額爲0,因此其增量留抵稅額即當期的期末留抵稅額。

  “我們家孩子6月份就上學了,

  現在可以提供證明減稅了嗎?”

  “有多子女的父母,

  可以對不同的子女選擇不同的扣除方式嗎?”

  這些專業的問題

  都需要專業的回答

  困惑越來越多

  在哪裏提問、誰來解答比較靠譜呢?

  But!!!

  這些困惑都需要有人指點

  通州稅務局正是瞭解到這樣的需求

  推出減稅降費訪談活動

  往年活動中

  解決了網友們關心的熱點問題

  真真切切的做了服務

  (往年活動照片)

  在這次活動中

  通州稅務局聯合八通網

  邀請了局長、各業務科人員

  爲廣大通州網友提供一個提問的機會

  相信大家關於減稅降費的很多疑問

  在這次活動中都能得到有效的解答~

  爲了實現減稅降費的目標

  就必須要了解的更加透徹

  通州人都是怎麼繳稅的呢?

  是不是還有其他的問題

  從你的腦中蹦出來呢?!!

  現在

  只要把你想問的問題

  留言在下方評論區

  就可能得到我們的採納

  在採訪中

  通州區稅務局親自爲你解憂~

  是不是心動了呢~?

  我們等待你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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