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理解的增值稅是對人勞動所創造的價值(人對物施加勞動,使得物的價值增加的部分)課稅。那麼進項與銷項稅率應當儘快可能保持一致。現行增值稅法設置了幾檔稅率,可能導致某些納稅人的進項平均稅率與銷項平均稅率不相等。請問人為造成這種不相等的原因是什麼?


不管從增值稅理論上,還是從增值稅實務中,多檔稅率確實會導致進銷錯配,影響增值稅中性,扭曲了增值稅鏈條等諸多問題。

其實不管是學術界,還是政府稅務部門,都認識到這個問題了。所以從國家對增值稅改革中,以及未來稅率並擋方向。最後基本稅率估計是兩檔9%和6%。

為啥是未來三檔變兩檔呢?為啥不立馬改了?

稅收政策制定,不能只是從稅法原理出發,從增值稅原理出發,需要考慮財政壓力,社會宏觀經濟,徵管成本,等等因素。

比如營改增,還存在差額徵稅,這個差額徵稅是營業稅下的東西,增值稅下為了平移稅負,不讓營業稅變為增值稅企業稅負增加,制度設計的。

在比如現在稅負改為兩檔,財政壓力能否頂住嗎?怎麼保證和兼顧各個行業稅負?所以很多東西,理論和實務間,需要考慮很多問題。


增值稅、企業所得稅都有分檔,主要為平衡不同企業發展。

就好比一對兒夫妻養了多個孩子,大兒子掙得多,二兒子掙得少,三兒子還在讀書。那麼,平時會找大兒子多一點、二兒子少一點,自己退休金還會給三兒子讀書用。

這就相當於傳統老牌行業,多繳一點;發展中行業,減半徵收;創新科技企業,免收部分或返款部分稅款,供企業發展。

不知道我這個比喻恰不恰當,你們權且這麼理解吧!


除了個別小稅種外,絕大多數稅種都是設置多檔的。稅負是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重要手段,為了更好地控制不同行業,當然是離一刀切越遠越好。

實務中,進銷項的稅率一般都是相等的,不相等的情況相對比較少見:從農民手裡買來水果,加工成果汁的時候,稅率纔不一樣 (因為最終出售的商品的性質變了)。如果你把水果買來直接賣掉,進銷項稅率本身是一樣的。


分檔的根本原因是,人力支出,是沒有進賬的。

銷售產品,大部分成本是買貨的支出

提供服務,大部分是人力成本

所以這是為什麼服務的稅率是6或者9,而銷售產品是13。

至於加工修理修配勞務,單獨拉出來是13,其實也是理解為這個勞務服務中,還是需要換配件,重點的成本還是材料,人力也只是一小部分。

服務裡面9個點的都是重資產服務,交通運輸服務,郵政服務,需要買很多車,買車的時候,會有13的進賬,相對於生活服務、金融服務、現代服務的進賬更多,所以按9個點。

但是為什麼電信服務要分6和9,我還是沒有特別搞清楚。基礎電信服務和增值電信服務,能有啥區別呢?


感謝邀請!

增值稅作為間接稅,根據OECD的標準,理論上應該中性公平,即簡化檔次,一檔稅率最好。

2012年以前我國增值稅稅率僅有兩檔是17%和13%(水電農產品等),目前存在13% 、9%、 6%三檔稅率的主要原因是我國經歷過兩次大的營改增,一次是2012年,一次是2016年。

2012年將交通運輸由營業稅變為增值稅後稅率為11%,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增值稅後稅率為6%;2016年房地產營改增後增值稅稅率為11%,金融服務營改增後稅率為6%;

2017年和2018年增值稅又經歷兩次稅率下調調整,最終為13%(17%兩次下調而來) 9%( 13% 11%下調而來) 6%的增值稅稅率並存格局。


原因比較複雜,首先增值稅項目納入是逐漸的,各方面的博弈是持續的,一刀切我們國家很少幹,都要平衡各方面的利息。


增值稅是對勞動人民的一種盤剝,妥妥的惡政,這稅徵的心安理得,無比從容,所以會上癮


不論設計幾檔,不影響我們報稅!就像我們看電視,並不需要知道電視機的生產原理!


主要是為了均衡行業稅負。這是因為像服務業,由於不用採購原材料,增值的來源主要是人力勞動,而人員勞動沒有進項,如果稅率跟製造業一樣的話,那服務業的稅負會很重,就不利於服務業發展了。其他行業也可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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