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過程中,對於應收賬款審計底稿,審計人員需要執行的其中一個審計程序是對應收賬款賬齡劃分並測算壞賬準備,與被審計單位財務賬上記錄的數據進行核對。
而實際工作中,被審計單位對於六個往來款往往不自己劃分賬齡,依據審計調整進行賬務處理,原因可能有幾個:第一、自己劃分賬齡並計算壞賬,增加自己的工作量;第二、自己劃分賬齡有時候也容易出錯,最終還得按照審計人員劃分的賬齡及測算的壞賬準備進行調整,還不如不做,直接用審計人員的「結果」(當然審計人員在對往來款賬齡的劃分有時候也不一定能算準)。劃分賬齡和計算壞賬準備本來是被審計單位的工作,但是很多時候就慢慢地變成了審計人員的工作了,這也是干審計為什麼工作量越來越大的一個原因,很多本來應當是被審計單位的工作,都變成了審計人員的工作……當然,今天並非要討論這個,今天主要簡單分享應收賬款賬齡劃分及壞賬準備測算過程中,常見的兩種「有問題」的情況。
一、賬務處理方式會影響賬齡的推導及壞賬準備的測算
審計人員對應收賬款的賬齡劃分及壞賬的測算,往往都會用事務所的模板(各事務所的模板大同小異),只要把期初數、期初賬齡、本期借貸方發生額填到模板里,應收賬款期末餘額及期末賬齡就會自動算出來。參考模板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