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下午,蕭山河上派出所接到一起特殊的報警。

  民警應天甲趕到現場:“一眼看去,心裏很酸。”

  三個男孩,分別是17歲、12歲、9歲,茫然無措地坐在一張牀上,已經是晚飯時間,簡陋的屋子裏一點吃的都沒有。

  孩子們眼巴巴看着民警:“警察叔叔,你能幫我們把媽媽找回來嗎?”

  時間回到3月25日上午7點,女子換上工裝準備去上班。沒想到一開門就發現丈夫堵在門口。還來不及反應,就被丈夫一把揪住了頭髮。還掐住她的脖子,對着她的腰猛踢。

  女子同宿舍的工友見狀拉了下架,兩個小兒子衝出來抱住父親,讓他不要打媽媽,結果也被打了。工友報了警。

  民警把男人帶到派出所,男人說,妻子不做家務,又因爲在孩子撫養問題上有糾紛,就打了起來。

  民警給予他家庭暴力告誡,還給了他一份禁止家庭暴力告知書。禁止家庭暴力告知書一式三份。一份對男方起到警示、教育作用。一份發給村委,村委根據告知書給予關注,做協調工作。若是再發生家暴,警方可以馬上傳喚他。

  讓人沒想到的是,下午河上派出所又接到報警,兩人又因爲孩子撫養的問題打了起來。

  女人說:“現在大兒子馬上就成年了,兩個小的兒子最好我們一個人撫養一個。”

  但是丈夫不同意,他還是想要按照之前的協議,也就是都由女方帶,他出錢。

  民警勸說:“可以等孩子成年以後再分開撫養。”但是雙方都不肯。

  女人說:“他打我也不是一兩次了,以後再打我怎麼辦?我不想待在這裏了。”

  民警告訴她:如果覺得自己受到長期施暴可以申請法律保護,可以到家庭暴力法庭進行申訴,如果真的拋下孩子不管,會涉嫌遺棄罪的。

  沒想到女人回去後,真的失蹤了。

  給那個父親打電話,父親說已經離開杭州,他不管。

  父親不管,母親失蹤,三個未成年的孩子怎麼辦?

  這邊應警官在安慰孩子們,那邊河上派出所的民警通過監控終於在蕭山一個小旅館裏找到了孩子媽媽。

  這個女人40歲,穿了件很舊的棉睡衣,面色黃黑,頭髮乾枯如亂草,看起來比實際年齡老十歲,說話的時候語速很快,眼神卻是麻木的

  。

  被帶回宿舍後,她給我看脖子和腰上的傷,說着又忍不住趴在牀上痛哭起來,大兒子安慰她說別哭了,她也沒有反應,足足哭了2分鐘。

  “我懷二兒子的時候,還差一個月就要生了。他喝醉酒了就開始打我,把我打得一個星期不能起來上廁所。”

  “去年5月份的一天,他喝多了,那次打得特別兇,把我的腰打斷了,在杭州的醫院住了兩個月不能去上班。”

  她和老公都是貴州人,她說自己16歲就跟了這個男人,結婚沒多久,就發現丈夫愛喝酒,喝醉酒就像變了一個人。

  其實,她所說的“結婚”沒有法律證明,因爲去年6月,她到法院起訴,希望能和丈夫斷絕關係,但是卻拿不出結婚證,“沒扯過證。”

  “結婚”多年,在老家的小山村裏生了三個孩子,2012年兩人都到蕭山打工,住在不同的廠房宿舍裏,孩子有時跟她住,有時會去和丈夫住,丈夫不定期給大兒子打錢,多的時候有兩三千,少的時候幾百,有時候隔好幾個月纔打一次錢。

  說話間,大兒子做了晚飯,水煮掛麪配鹹菜,媽媽身上有傷,都是大兒子張羅家務照顧弟弟。

  房間裏擺着一些牛奶和麪包,是公司的人事經理拿來的。

  應警官跟女子所在公司的人事經理溝通,希望他們能體諒,爲她重新安排一份工作。

  人事經理表示,等女子傷好了重新來上班,相應給她減少一點工作量,之後也會幫忙申請一些廠裏的補助。

  “我也很想逃跑,但是逃到哪裏去呢?我沒有積蓄,一個人也負擔不起三個孩子,我不知道可以去哪裏。”女人說。

  大兒子慢慢地走到媽媽面前,好像終於鼓足了勇氣纔開口:“媽媽,你不要再走了好不好?我讀完這學期就不讀了,出去打工養弟弟吧。”

  女人面無表情,不點頭也不搖頭。

  應警官看得心中酸澀,掏出手機說,“小弟弟,我加你下微信,給你轉點錢。”

  應警官後來說,他也知道轉一次錢解決不了根本問題,對於民警來說,這樣的“家務事”最爲棘手,給錢至少能解燃眉之急。

  微信轉賬給大兒子1000塊錢後,應警官還把自己的電話號碼留下來,叮囑:“以後有什麼事,你們就找我吧。”

  這也是擔心這個媽媽萬一有天又不見了,孩子沒有人管。

  大兒子盯着應天甲的微信長時間不說話,問他,以後長大了想做什麼?

  他看看媽媽,又看看應警官,喃喃說:“如果可以上高中,我希望像老師說的一樣(老師說他有汽修天分)去學汽修,以後可以多賺點錢。”

  編輯 肖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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