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700名增加到800名!浙大發布今年我省三位一體招生簡章
2018年,“三位一體”錄取考生的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於2018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10%(含)以上。而2019年,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於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8%(含)以上。
2018年,考生可根據專業意向及選考科目最多可填報不超過66個專業志願,而2019年則改爲最多可填報不超過54個專業志願。
此外,今年該校“三位一體”的招生專業也和去年相比,不僅數量上有所減少,專業設置上也有不少調整。例如,增加了古典文獻學、會計學(竺可楨學院智能財務)等專業,而去年參與招生的社會學、公共事業管理、漢語國際教育等專業,今年並未出現在招生計劃中。各位考生在填報志願時,一定要看清楚。
一、招生對象
符合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高中期間綜合素質評價中品德表現終評等第爲“優秀(A)”或者“好(B)”,學科特長突出,專業意向明確,身心健康,品學兼優,全面發展的優秀普通高中應屆畢業生。
我校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總計劃800名。按專業招生,各專業招生計劃、高考選考科目要求及筆試科目詳見下表。
三、報名方式
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請登錄“浙江大學本科招生網報名系統”進行網上註冊,獲取報名號。憑報名號和身份證號碼登錄報名,按系統要求完整準確地填寫各項信息,完成報名。考生可根據專業意向及選考科目最多可填報不超過54個專業志願,所填專業志願必須滿足選考科目要求,否則視爲無效志願。
四、選拔程序
(一)初審
學校將組織初審小組,根據考生所報專業,綜合考生學習成績等各方面情況對申請材料進行審覈,按專業招生計劃1:6左右的比例,於5月26日前確定初審通過名單及面試專業,並在報名系統公佈。
初審通過考生須於5月27日登陸浙江省教育考試院“浙江省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管理系統”(網址:http://pgzy.zjzs.net:8011/),網上確認是否參加我校測試和錄取。未進行網上確認的考生,視作放棄我校測試和錄取資格。
(二)綜合測試:通過初審的考生須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綜合測試,包括筆試、面試。考生僅參加初審通過專業的筆試和麪試。
1.筆試時間:2019年6月中旬,具體時間詳見系統內通知;
筆試地點:浙江大學紫金港校區。
參加筆試的考生須按要求在報名系統及時打印準考證,憑準考證、有效身份證等參加筆試。
考生必須攜帶準考證、有效身份證、考生告知書(在打印準考證時會同時打印告知書,考生和監護人務必同時在告知書上簽名)參加面試,現場遞交考生告知書。
(三)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公佈
6月21日前我校將根據考生綜合測試成績,按不超過專業招生計劃數5倍的比例確定入圍我校“三位一體”資格考生名單,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
五、時間安排
1.考生高考投檔成績必須位於2019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試考生成績的前8%(含)以上。
2.分專業按考生綜合總分由高到低排序擇優錄取。
綜合總分=(高考投檔成績÷750×100)×60%+我校綜合測試成績×30%+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10%。
我校綜合測試成績由筆試成績與面試成績按2:1的比例摺合成滿分100分。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折算如下:10門科目語文、數學、外語、物理、化學、生物、歷史、地理、思想政治、技術等各科成績按A=10分、B=9分、C=8、D=6分折算,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各科折算成績,滿分爲100分。
3.若考生綜合總分相同時,則按單項順序及分數高低排序,單項順序排列依次爲:高考投檔成績、我校綜合測試成績、高中學業水平測試成績。
我校“三位一體”於6月25日前完成錄取,按教育部要求公示並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備案。被我校“三位一體”正式錄取考生不再參加其他學校志願填報和錄取;未被錄取的考生可正常參加浙江省高考志願填報和錄取。
七、其他
1.浙江大學2019年浙江省“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工作在浙江大學招生工作小組的領導下實施,工作方案、實施辦法、入圍資格考生名單均報招生工作小組審定。
2.我校將按照教育部要求公示相關名單。學校紀檢監察部門全程參與選拔錄取工作的監督,測試過程全程錄像。
3.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學生進校後前半年不再參加主修專業確認。半年以後如申請轉專業,高考投檔成績必須高於轉入專業在浙江省普通批次的投檔分,且選考科目符合轉入專業要求。中外辦學專業與非中外合作辦學專業之間不能互相轉專業。
4.按“三位一體”專業錄取的考生,被選拔進入竺可楨學院學習的,享受竺可楨學院相關培養平臺的政策。
5.考生申請參加我校“三位一體”綜合評價招生選拔,即視爲對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我校各項相關規則的認可。考生應本着誠信的原則提供真實準確的報名申請材料,若存在虛假內容或者隱匿可能對考生產生不利影響的重大事實的,一經查實,立即取消其資格;已經入學的,按教育部和我校相關規定處理。中學應當對所出具的推薦材料或者蓋章認可的申請材料認真核實,出現弄虛作假情形的,我校保留採取相關措施的權利。
6.本招生簡章解釋權屬於浙江大學本科生招生辦公室。
來源:浙江新聞客戶端(記者 紀馭亞),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編輯:付玲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