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審查港協暨奧委會的工作,認為獲政府資助的港協暨奧委會,需就選拔運動員參加國際運動會的工作提升透明度,提升上訴機制的公正性,提到在部分國家,公眾可就體育相關爭議,向獨立專業人士尋求獨立意見,並由獨立機構處理上訴。

報告指,港協暨奧委會的赤字由2014/15年度的3萬多元,增加至2018/19年度的58萬多元,政府決定由2020/21年度起,大幅增加經常資助至4060萬元。

審計署亦發現有至少47項貨品或服務採購有改善空間,涉及合共約660萬元,包括有20項採購只採用單一報價,對於港協暨奧委會回應指部分貨品,例如手提揚聲器,只有唯一供應商或獨家代理,審計署得悉情況未必如此。

另外,審計署指港協暨奧委會有29個委員會,在2017至2019年間,有11個委員會未曾開會,亦有61名成員從未出席任何委員會會議。

港協暨奧委會在2013年引入「利益申報表」,但審計署發現截至1月底,即引入改良做法後7年,在 29個委員會中,只有5個已推行改良做法。而在2016年起規定獲委任的董事會委員,必須申報利益及簽署保密聲明的措施,署方發現只有3個委員會採取相關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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