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楊芳婉。(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監委楊芳婉。(資料照/記者翁嫆琄攝)

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某兒少安置機構一再發生性侵案件,且在2015年通過優等評鑑後,仍有5童遭機構內生輔員摸胸、摸生殖器猥褻。對此,監察院14日通過調查報告,促請新北市政府、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檢討改進,行政院並允同衛生福利部等跨領域相關機關建立合作協助方案。

監委楊芳婉指出,新北市某兒少安置機構最近一次2015年聯合評鑑成績為優等,卻仍於2017年11月間發生性侵害案件,某生輔員在值勤時間,於值班室、客廳沙發、曬衣場等監視器拍不到的場所,分別對5童有撫摸胸部、生殖器等性猥褻行為,並曾於2010年至2013年間發生5起「院生對院生」性侵害案件。

楊芳婉進一步表示,此兒少安置所也曾於2012年10月間發生數起性侵害卻未依法通報案件,即為警訊,該機構理應更積極檢討注意,卻仍發生受害院生向該兒少安置所的社工求助未果,遂轉而向學校老師求助,才使本案曝光,事後新北市政府雖對該機構社工未依法通報裁處罰鍰,顯見該兒少安置機構工作人員對防範性騷擾性侵害事件之警覺性不足,新北市政府允應督促改善。

楊芳婉認為衛生福利部與行政院也應對此檢討改進,針對「院生對院生」性侵害案件,她表示,仍有院生稱不知被性騷擾是違法,顯見評鑑機制中缺乏性教育及情感教育課程;並發現部分兒少安置所男女院生空間並未區隔,訂定的相關防治措施也疏於演練,評鑑機制亦無此規範,認為衛生福利部允應重新全面檢討對安置機構之督導、查核及評鑑之項目,及提供機構及地方政府依循,落實維護安置個案人身安全。

對此,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通過楊芳婉的調查報告,促請新北市政府、衛生福利部及行政院分別針對機構的監督管理及評鑑機制、防治宣導及跨領域提供協助方案等事項檢討改進。

行政院回應,除請教育單位提供相關防治宣導教材外,勞工單位亦可協助機構妥善管理員工及淘汰不適任員工機制,警政及司法機關於事件發生時得提供個案的緊急保護及訴訟權益的維護,並會同衛生福利部、勞動部、教育部及內政部警政署等跨領域相關機關建立合作協助方案,使兒少安置機構防範性侵害、性騷擾制度更加完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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