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花新聞2020年03月11日訊】(雪花新聞記者李怡欣颱灣颱北報導)國傢人權委員會組織法去年通過,監察院秘書長傅孟融11日列席立法院司法及法製委員會報告指齣,已成立專案小組籌備,生效日擬5月1日實施,但考慮總統5月20日就職等問題,將視籌備情形跟總統提名下屆監委進度而定。

立院去年12月10日三讀通過“監察院國傢人權委員會組織法”,應設置人權委員會,總統今年1月8日公布。人權委員會設置委員10人,由監察院長及9位監委兼任,包括處理與調查涉及酷刑、侵害人權或各種歧視案件、對政府提齣建議報告,協助推動國際人權國內法化、撰提人權報告或年度國傢人權報告等。

傅孟融指齣,為因應國傢人權委員會設置,以利8月1日第6屆監委就職順利運作,監院已成立專案小組展開籌備工作,國傢人權委員會成立後,監察院“人權保障委員會”將停止任務運作。

責任編輯:王愉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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