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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慶期間,范姓女星稅務問題查清,處罰結果:法人企業追繳稅款2.55億+滯納金0.33億+合同偷逃稅罰款2.4億+工作室偷逃稅罰款2.39億+未代扣繳個人所得稅罰款0.51億+非法提供便利偷逃稅罰款0.65億。范冰冰上繳國家8.83億,在規定時間內繳清以上費用,即可免去坐牢。

范冰冰逃稅被罰8.83億

巨額費用驚呆一眾勤勞勇敢樸實納稅的勞動人民,機靈的網友掐指一算,假設1個月=1萬,1年=12萬,10年=120萬,100年=1200萬,1000年=1.2億,7000年=8.4億,中華上下才5000年。要湊齊8.83億,還要向天再借5000年。

更有一部分網友對結果提出質疑,如此巨額的偷漏稅行為,為什麼不用坐牢?(關注公眾號「佐妖閣」) 妖主認為主要是以下幾個原因:

原因一、「只罰不判」符合刑法規定

我國刑法規定,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經稅務機關依法下達追繳通知後,補繳應納稅款,繳納滯納金,已受行政處罰的,不予追究刑事責任;但是,五年內因逃避繳納稅款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稅務機關給予二次以上行政處罰的除外。

注意重點:首次+補齊

因此寶寶們就不要再拿曉慶阿姨來說事了,誰讓曉慶阿姨當年沒補齊呢?

原因二、符合「殺雞儆猴」的基本目的

調查范姓女星最終目的是讓她坐牢嗎?當然不是。

樹立一個標杆,震懾一眾猴王,以此敲打影視行業相關從業人員,推進稅制改革,促進社會公平,這才是更重大的目的。

更何況,對於有關部門來說,當然是補齊稅款更實惠了!

看看,用錢的地方多著呢,局座已經發言了,還不夠一艘052C,希望稅務部門加加班湊一湊,娛樂圈的花花草草們瑟瑟發抖,你們感受到來自東方的神秘力量了嗎?

原因三、符合「社會焦慮疏導」的政治需要

凡是關注網路熱點的人都能感覺到,網路上的謠言總是與熱點相生相伴,謠言因其煽動性,總有一部分不加分辨的信徒。

由於網友的底蘊、教育水平、利益相關各不相同,因此,社會情緒十分焦慮,萬眾唾罵、萬眾狂歡、人肉致死的新聞屢見不鮮。

試想一下,范小姐繳納罰款再入獄之後的新聞頭條:「割韭菜論」、「豬養肥了再殺論」、「逃稅追殺論」,稍有風吹草動,網議沸沸揚揚。

想想前幾天大BOSS親自上場闢謠「國企無用論」,就可知,輿論陣地,已經愈發得到重視!

最後多說一句,至於為什麼巨額逃稅沒有按照頂格5倍罰款,大概是因為,涼冰冰砸鍋賣鐵也只能湊出這麼多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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