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语芯/专案经理

权力让人著迷,古今中外皆然,一场象征最高权力的角逐争霸正在进行,国民党不分区立委提名之乱,意外地成为话题。权力若是为了管理的便利,绝对有其必要性,若成了分赃的游戏,难免令人唏嘘,政治如此,司法又何尝不是如此。

检察官是为了打击犯罪而成立,有没有可能为了个人的虚名或利益,间接成了整肃人的工具?答案是肯定的。

要起诉别人当然要有一定的理由,如果连根本的证据都谈不上,那么起诉会不会太牵强。就有检察官的案子,经监察院调查结果,列举出八大违法,后来检察官不得不承认,当初根本没有调查。

一审无罪,检察官可不可以选择上诉,当然可以,二审也无罪呢,现在已经不可以上诉了,但是几年前在还可以继续上诉之时,有案子居然一直上诉到三审且最后三审都判无罪。

到底是甚么原因检察官要一直上诉呢,在新竹辛志平故居举办的「从迫害到平反—民主与人权之路」特展之系列讲座上,真理大学法律系副教授吴景钦明白地指出,检察官为的不外乎是面子与绩效问题。

有个专门的名词叫滥权起诉或滥权追诉,离谱的是,当时滥权、滥诉的检察官不但没有被究责惩处,如今还高升,这就是台湾特有的官场文化,原来官员的升迁事大,人民的死活谁会在意。

从迫害到平反要凸显的是,即使最后定调为平反的案子,当初的加害人,总是逍遥法外,从二二八,白色恐怖,美丽岛事件,关厂工人事件到太极案,没有一个例外。少了加害者的究责,平反之路永远是个缺口。

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权力的使用岂能不慎。很多人在人权上努力,当权者是否有真正的关心与注意?久远的案子,或许不好追究厘清,若连正在进行的迫害依旧无法平反,那就无怪乎人民要一而再地呼吁。

有人不禁要问,到底是人权至上?还是官权至上?从许多事情上都可以找到答案。有句话是「当局者迷」,而今以「当权者迷」来用,也很恰当。很多关键只在于有没有把人民放在心上,选举政策固然重要,人民更在乎的是,有否真的受到公平的对待。再一次重申,民主无价,人权至上,把握正确的方向,不要老是做一半。

照片来源: Unspl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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