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海外網11月17日: 韓國法院以涉嫌行賄為由,對韓國國家情報院3名前院長其中的兩名簽發逮捕令,一位是南在俊(73歲),一位是李炳琪(70歲)。韓媒預測,一旦調查結束,檢方將「刀口″轉向涉嫌受賄的朴槿惠。二位情報高官行賄被逮捕,這是朴槿惠的直接證據嗎?

調查顯示,從2013年至「閨蜜門″爆發前,國家情報院按每次5000萬(約30萬人民幣)到1億韓元定期轉給青瓦臺,這筆款項本屬於國家情報院特殊活動費。檢方懷疑,這項活動是否朴槿惠幕後下達指令,如果被證實,將成為受賄罪證。

不得不承認,韓國檢察院腦洞大開,實在奇葩!把韓國政府人員所有的貪污事件都和朴槿惠扯上關係。我們具體分析一下,朴槿惠在此案中貪污的可能性:

第一,做為韓國政府心臟的青瓦臺,需要用錢可以光明正大的去財務部門領取,有必要向國情院張口要錢?國情院錢多的很麼?青瓦臺發生了什麼事,不走正規渠道去領錢,需要國情院每月偷偷摸摸的轉幾千萬用?於理不通實在蹊蹺!

第二,國情院出錢青瓦臺收,每月幾千萬,沒有收據嗎?國情院是院長,那青瓦臺經手的是誰?只要查明青瓦臺是誰收了錢?那便水落石出!此案並不難查!因為所有一干人都是政府工作人員!做這種事兒本身就會留下把柄。誰那麼傻?

第三,朴槿惠時任總統,大權在手,即便真正的想弄錢,隨便一句話,那些韓國財閥肯定會歡天喜地、屁顛屁顛的送錢來!有必要,冒著受賄的風險去鼓搗國情院那幾千萬?說不通嘛!

第四,朴槿惠很缺錢嗎?不是的,朴槿惠有大量財產並不缺錢!要知道,為了避嫌,她做了總統以後和兄弟姐妹都很少來往,目的就是為了不留給別人攻擊的藉口,出於這種心理,她能去受國情院的賄?無稽之談!

綜上所述,真像並不遙遠,如果真想查明也不是十分困難!難的是韓國政府想不想一查到底。「抓姦抓雙,拿賊拿贓",只要錢最後沒到朴槿惠本人手裡,貪污的就另有其人!也許是一場陰謀,不排除栽贓陷害的可能!這根本算不上是朴槿惠貪污受賄的罪證。做這一切,為了把「刀口″轉向朴槿惠,坐實貪污受賄的罪名,以利於對她審判!(完)


第一,青瓦臺每年的財政撥款是有限度的,這個資金會分發到青瓦臺的每個部門,包括總統每年能夠使用的資金也是有限度的,所以樸在缺錢的情況下很有可能向國情院伸手,那為什麼非得是國情院呢?因為國情院確實很有錢,而且用錢都不需要記錄在案,這就得了解韓國國情院是幹什麼的地方,它是政府情報機關,會獲取國際國內重要信息,其中也包括獲取朝鮮的信息,所以在這個機構使用的資金是不需要備案的,沒有發票沒有收據,因為關係到國家機密。 第二,在青瓦臺收取國情院資金的接手人是樸瑾惠任期內的三個祕書。順便說一句,祕書一般都是總統任期內最親密的人。這裡可以分析分析,難到國情院是想賄賂這幾個祕書嗎?這不大可能,因為第一任祕書卸任緊接著第二任祕書就收到當月上繳的資金,第二任祕書卸任,緊接著第三任祕書接收當月上繳的資金。所以這三個祕書很有可能只是經手人。第三,樸瑾惠可能不缺錢,可是她的閨蜜崔順實缺錢,樸瑾惠平時定製的衣服,都是崔順實幫她定做直接買單的,崔順實哪來這麼多錢?所以韓國檢察正在查這個錢的流向有沒有跟崔順實有關係。


韓國3位情報高官行賄被逮捕,這是朴槿惠的直接罪證嗎?

11月17日,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以涉嫌行賄為由,對檢方提出的針對國家情報院3名前院長的逮捕令審核後,向其中2人簽發了逮捕令,他們分別是南在俊(73歲)和李丙琪(70歲)。韓媒預測,一旦三位情報高官的調查宣告結束,檢方就會將「刀口」轉向涉嫌收受賄賂的朴槿惠。(11月17日海外網)

11月15日,韓國檢方表示,2013年至2016年,朴槿惠手下的國情院前院長南在俊、李炳浩和李丙琪3人,挪用國情院特殊活動經費,每月向朴槿惠「進貢」。目前三人均已承認,「進貢」是青瓦臺代表朴槿惠提出的要求。而今,3位情報高官均因行賄被逮捕,這會是朴槿惠的直接罪證嗎?

此前,檢方指控朴槿惠涉嫌18項罪名,但朴槿惠一直全盤否認,因為檢方沒有拿出朴槿惠的直接罪證,導致法院審判很為難。三星太子李在鎔因行賄等罪名被判刑,而行賄的對象就是朴槿惠,但無論李在鎔還是朴槿惠,都對此進行了否認。儘管法院按照檢方「旨意」做了變通,一審判了李在鎔有期徒刑5年,但李在榕不服提起上訴,目前二審已經開庭,李在鎔方面依然堅稱自己無罪。所以,實際上,李在鎔和朴槿惠之間是否存在行賄和受賄的關係,法院和外界眾說紛紜、各執一詞。

然而此案不同。據韓國《中央日報》報道,檢方負責人表示,「這個案子本質上是錢的問題。案件的性質就是公務員(指國情院前院長等)拿著國庫的錢去行賄,而總統收下錢私用。」果真如檢方說的三人均已承認行賄,那麼,朴槿惠受賄的可能性就很大。於是世人要問:朴槿惠是無父母、無丈夫、無子女、無自由的「四無女人」,朴槿惠缺錢嗎?朴槿惠要這麼多錢幹什麼?

朴槿惠肯定不缺錢,單是房產一項,朴槿惠就有幾千萬元的家產,此前還買了私宅、買了新房。但是,像朴槿惠這樣的官員身居高位,是否受賄不是用自己擁有的錢的多少來衡量的。近年來,很多國家反腐敗——「打虎拍蠅」,打了不少「大老虎」「老老虎」,這些「大老虎」「老老虎」缺錢嗎?不是,但他們就是願意把金錢當廢紙也要受賄,這就是人們常說的錢迷心竅、貪得無厭吧。所以從這個角度說,朴槿惠是有可能受賄的。

韓國檢方和文在寅政府,一直苦於沒有朴槿惠的直接罪證,讓法院不好給朴槿惠定罪。為了尋找朴槿惠的直接罪證,法院甚至延長了朴槿惠的羈押期限,等著檢方和文在寅政府找到朴槿惠的直接罪證。這下,韓國3位情報高官行賄被逮捕,很可能成為壓垮朴槿惠的最後一根稻草。有報道稱,11月16日,朴槿惠因腰疼被帶離首爾拘留所,並送往首爾聖母醫院接受治療,不知這兩件事情是否直接相關?

3位情報高官因為行賄被逮捕,有行賄者就必有受賄者,而檢方指的受賄者就是朴槿惠。朴槿惠是受賄者嗎?隨著韓國檢方的調查,案情一定會水落石出。 (毛開雲 聶強)


現在這三個國家情報院前院長有兩個已經被拘留了,他們都已經承認給朴槿惠送錢了,這筆錢完全由朴槿惠管理,其中一部分用於2015年國會議員選舉,證據確鑿,朴槿惠在劫難逃了。


不明白,一個堂堂的國家總統需要收受賄賂嗎?一個進了牢籠的囚犯找些證據還不容易嗎?韓國三位情報高官行賄被逮捕,這到底是與不是朴槿惠的直接罪證,我想大家會一目瞭然。


韓國檢方現在處於非常尷尬的處境。本來這次延長羈押朴槿惠六個月的判決就讓人非議。查了大半年時間了,從崔順實的女兒,青瓦臺前政府官員,等等一件又一件的罪證,每次都有新發現,可是種種嫌疑都沒有確鑿的證據。是否韓國檢方已焦頭爛額,無計可施?這次宣佈找到的證據的結果讓人拭目以待。


樸已經很有錢,再貪些給誰花?審了這麼久都無法定罪和定刑。現在卻突然有了天大的發現就不得不讓人生疑,為啥偏偏在檢方法院無法定罪量刑的今天,纔出現柳暗花明呢?不是麼?此前,既然有了樸的罪證,為什麼又偏偏判不了刑呢?既然證據不足,就不應該拘捕樸。由此可知,文在演為了報私仇和不自打耳光,純屬買通樸時期的高官,捏造偽證來栽臟陷害樸,便於自圓其說,向民眾有個交待。但是,由於樸己經勢單力弱了,也許是那三個高官真正把錢貪了,為便於脫罪而加罪於樸的。唉,真是可憐的樸總,惡毒的文在演?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迄今為止,並無證據證明樸受賄,但人繼續關押著。關押著人,然後去找證據。這是法治嗎?

韓國的反樸者,針對樸做得過分了!即使將來樸被查出貪腐,那也不是現在可以無罪關押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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