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審判大致流程

  • 12月11日,嫌疑人陳世峰證言
  • 12月12日,目擊者證言(劉鑫等人)
  • 12月13日,目擊者證言(法醫等)
  • 12月14日,受害人江歌家屬等方面證言
  • 12月15日,法庭提出質疑
  • 12月18日,全天評議,陪審員開會,制定判決書內容。
  • 12月19日,全天評議,陪審員開會。
  • 12月20日,宣判。

就在剛剛,北京時間14:35,江歌案在東京地方裁判所作出一審判決,被告陳世峰犯恐嚇罪和殺人罪,被判有期徒刑20年。

20年後,還會有多少人記得這件事,江歌的媽媽到時候也成為六旬老人,我們這群熱血青年也掙扎在中年危機里不可自拔,不知道那個時候我們還會不會像現在這樣為了正義和公道一腔熱血,不知道到時候我們是不是都被生活壓彎了脊樑,磨去了稜角。唯一知道的是,那時候,惡魔還在世上,他的人生還有下半場,而江歌卻永遠離開了我們。

惡魔不死,我們大家最終都會是受害者。日本有太多更嚴重情節的殺人案例,殺人犯最後沒有被判處死刑。陳世峰這件事也不例外。日本雖然沒有廢除死刑,但這些年來,死刑基本為零

即便判了死刑,大多也不會執行,這便是所謂的人權:保護罪犯的人權,卻不考慮受害者的人權,這種狗屁人權,要來何用?

從上個月這個案子越炒越火,直到今天,案子一審判決下來。我們都關心,劉鑫一開始有沒有說謊,再後來關心有沒有鎖門,最後關心有沒有抵刀。我們罵唾棄劉鑫這樣的假閨蜜,但是我們偏離了重點,殺人的人是陳世峰啊!

案件發展撲朔迷離,沒有更直接的證據來證明,只靠彼此的一張嘴和網友柯南般的偵查力。

陳世峰對江歌媽媽下跪磕頭道歉,江歌媽媽大喊:我不接受。

後面幾天,無論是陳世峰狡辯還是劉鑫污衊江歌,都上不去熱搜了,後來陳世峰一跪倒是上了熱搜,中間怎麼回事,相信有點判斷力的人,都知道怎麼回事了。【小S翻白眼】

我覺得全世界都欠陳世峰一座奧斯卡小金人。一個上周還在法庭上,多番狡辯,漏洞百出的殺人犯,過了個周末,就幡然醒悟了?

一個良心泯滅的人,如果做出了什麼道歉、懺悔之舉,請相信他所有的行為,只是為了自己而已,為了自己可以少受懲罰,甚至不受懲罰。

所以陳世峰不是跪給江歌媽媽看的,他是跪給法官看的:

法官大人,你看,我都下跪道歉了,我已經知道錯了,我已經在懺悔了,那麼,可以少判我一點吧?

其實,人只要站在陽光下就會有影子,而陳世峰的影子就是殺害了江歌這個事實,更是他犯錯後的不思悔改和推卸責任。

不論以後的他有何種可能,這個事實都會像影子一樣伴隨他一生。

因為,他不僅缺乏對生命的尊重,更沒有對法律和責任的敬畏。

但他肯定不會醒悟的。

江歌案在今天迎來了最終宣判,陳世峰被日本法庭判處有期徒刑20年。

此判決一出,輿論一片嘩然,既為正義沒有得到伸張而悲哀,也為江歌媽媽感到痛心。

雖然江歌媽媽仍可以發起民事訴訟,但結果渺茫。

想要成功索賠非常困難。

陳世峰是成年人,法庭無法回收他父母的財產。原則上就是用陳世峰在日本的財產作為賠償,但他在日本幾乎沒有財產,馬上又要進監獄服刑,因此,希望渺茫

陳世峰的行為,就如日本檢方所說的:

  • 行為惡劣,殺人動機強烈;
  • 給社會帶來了惡劣影響,是有計劃的殺人;
  • 沒有悔恨,道歉只是形式上的。

在庭審剛開始時,陳世峰看起來楚楚可憐,說「殺江歌不是故意的、刀不是我的、江歌先刺了我」。

但隨著檢方一步步披露證據,有力地質問,陳世峰自私暴躁的個性暴露無遺。

在庭審中有好幾次,陳世峰被問得無言以對時,就怒而反問法官和檢方。

當殺人罪行在鐵證面前無法否認時,他反駁:「我要是想弄傷她,就直接刺她了,不是嗎?」

當檢方問陳世峰為何江歌沒有退路,他卻把話題轉移到劉鑫身上,反問法庭:「這麼大的漏洞,為什麼沒人去注意?」

當檢方質疑他第一次提及在劉鑫家看到江歌的酒是否屬實,他回答:「不知道,事實就是事實。本來就有這個事實。你問我,我才回答,我不能主動告訴你啊,對吧?」

當檢方問他行兇後為什麼唯獨將衣服晾在家沒有丟掉。他立刻反問:「我的屋子整個被警察包圍了,你覺得我能出去嗎?

更要命的是——在致命傷口的位置等重要細節上,陳世峰更是多次改口供,原因是:「場面太慘烈,(記憶)可能有出入」

而這些說辭在檢方面前,無一站得住腳。

還有劉鑫,倘若她有一絲人性,陳世峰也不至於能如此囂張,百般狡辯脫罪。

江歌遇害後,江媽媽在網上瘋狂求助,隨後四赴日本,奔走徵集到450多萬份請願,請求判陳世峰死刑。

但現在看來,江歌媽媽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沒有得到她想要的結果。最後一次庭審結束後,她崩潰地哭喊:「法律不會還我公道!」退庭後,她也沒有出去,而是留下來失聲痛哭。

法律確實沒有還她想要的公道。

獨自將女兒艱難撫養長大,省吃儉用送她出國。眼看著生活有了光亮,卻又天降橫禍。女兒慘死海外,苦苦堅持一年的母親,等來的卻是這樣一個判決。她曾相信,命運反覆無常,人生的劇情反轉太快,但還有公道在人心。

她曾固執,兇手該得到應有的懲罰。可是,江歌案的結果出來了。

眼下最無力的事情莫過於:我們除了說一句保重,竟不能對江歌媽媽說更多。

畢竟,對她來說,死是最簡單的事,而難的是好好活著。

從庭審上看,陳世峰蓄意想殺的人應該是劉鑫,她鎖門求生,雖然貪生怕死,但還不至於十惡不赦,而她後面的表現,才真正的枉為人。

所以,法律可以輕判陳世峰,可以放過劉鑫,但希望大家的記性不要太差,永遠記得這兩個人的所作所為,讓他們餘生沒有立足之地。

他們既然如此想活,那也得活得生不如死。

結局只能是兩個:要麼死,要麼生不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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